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天津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规模:
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管道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人工湿地进一步深度处理,之后通过排海泵站泵入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管道进行达标排放。其中本工程天津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管道沿工业区红旗路规划的公共管廊带,到达红旗路与东防波堤交叉处后,直接穿越东防波堤,在东防波堤东侧海域向东延伸1200m后折转,再直线到达排污口,管道路由全长32.415km,其中陆域部分路由长度约为12.48km(包含定向钻部分0.439km),海域部分路由长度约为19.8km,扩散器长度为0.135km。
排海管线海管部分初步选用管道管径为30〞(管道外径D762mm),总传热系数为8W/(m2.℃),以保证污水深海排放出路稳定可靠。海底管道在埋设过程中,在下海点及扩散器段采用后开沟进行铺设,在平管段采用后挖沟自然回填的方式进行铺管,在管道铺设完成后进行清管及试压等工作。
排污口位于渤西油气平台北侧区域,该处水深在-9m等深线附近(理论深度基准面),南港工业区污水达标后经排海线管道进行深海排放。
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天津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海底管线,长度共为32.415km,该海底管线分三部分,其中一部分海底管线位于天津港南港工业区造陆区内,从污水排海泵站至东防波堤外180m处,长度为12.48km,通过陆管埋设方案及定向钻方案进行管道铺设;第二部分海底管线长约19.8km,从东防波堤外铺至外海9米(理论深度基准面)处,通过后开沟方式埋管;第三部分为扩散器部分,扩散器长度为0.135km,布设20个上升管。
投资规模: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总投资约58627.41万元,其中海底管线部分投资为45042.37万元,扩散器投资为475.2万元,建设总工期为6.5个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天津市海洋局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阶段:
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沟开挖、管道铺设、扩散器安装、管沟回填等,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水环境影响因素
①管沟开挖过程中产生悬浮物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
②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污水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
③陆域生活污水污水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
(2)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管沟开挖、回填产生悬浮物对渔业资源的损害。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①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②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4)环境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施工船舶事故性和操作性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运营阶段:
营运期间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对水环境的影响。影响主要是营运期经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放对海域水质环境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尽可能的予以收集,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陆域处理;
(2)施工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3)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疏导工作,禁止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②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③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④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⑤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8、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eq\o\ac(○,1)1、建设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居兰 电话:022-********
eq \o\ac(○,2)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朱宇新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9、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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