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非老旧小区红线内供热管网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明水县非老旧小区红线内供热管网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明水县非老旧小区红线内供热管网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ZB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批【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配套,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明水县非老旧小区红线内供热管网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明水县城区(金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现状供热区域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改造更换5处一次网,管道沟长3.3千米,新建井室8座,管径DN300-DN200,破路面及恢复4950平方米;2)实施改造更换18个小区,共计119栋楼的庭院二次供热管网,管道沟长15.7千米,新建井室120座,管径DN350-DN65,破路面及恢复15700平方米;3)改造更换10处二次网支线,管道沟长7.02千米,新建井室10座,管径DN350-DN250,破路面恢复1053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123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4858.21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为152.4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705.7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可研的批复价格,最终价格以施工图纸编制的经过财政审核过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匹配的设计及施工履约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1)注册结构工程师;(2)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热能动力专业或暖通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1.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需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员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新版市政工程类专业或原版不分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备工程类技术员职称证书或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证明及社保证明,但必须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等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07月07日0时00分至2021年07月14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至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学院对面弘坤玉龙城小区北侧)。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招 标 人: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明水县党政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189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侧商服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
邮箱:yczb5559@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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