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村新村三期1、2#楼及菜场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李家村新村三期1、2#楼及菜场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DQ-ZB(2013)-024]洞桥镇李家村新村三期1、2#楼及菜场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洞桥镇李家村新村三期1、2#楼及菜场综合楼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

项目规模:1、2#楼建筑面积约7716㎡;菜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99㎡

结构层数:新村三期1、2#楼为框架结构七层(含阁楼);菜场综合楼框架五层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工程造价:********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筹措解决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土建、安装及附属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共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进行登记。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3年8月26日

截止时间:2013年8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0时30分、下午13时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洞桥镇成人学校内)
售价:报名费500元人民币;每套资格预审文件: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如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6.资格预审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
(1)《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和IC卡;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资料: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开具的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 。
(5)企业提供的拟派项目经理可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a、承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无施工项目,如已核准更换的,该项目已竣工;b、承诺在宁波市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注:获奖项目经理须附工程名称和获奖文件的复印件)。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7.资格预审报名受理

开始时间:2013年 8 月 26 日,截止时间:2013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0: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洞桥镇成人学校内)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9 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洞桥镇成人学校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书记

电话:********

招标代理人(盖章):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南路762号1205室

经办人:崔工、许工

电话:186*****613186*****338

10.备注

本工程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提交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 鄞州银行洞桥支行

银行账号:****************9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3年 8 月 28 日15时00分前提交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凭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到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李家村经济合作社开具收据,此收据作为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收执证明),凭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收执证明参与资格预审报名。

退取时间:资格预审评审结束,投标入围单位产生后5个工作日后,招标人退还未入围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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