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设2021-007
一.招标条件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1】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政府财政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
2.2 招标范围: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76.17平方米。本工程共包括综合站1座,中中压调压站1座,综合站至中中压调压站间的中压管道(材质为PE管,管径为dn355,设计压力为0.4MPa)10Km;
2.4建设地点:拟建综合站位于延吉市朝阳川镇新民屯东北侧,延三公路西南侧,靠近延三公路。拟建中中压调压站一座位于公园路碧水园林小区外;
2.5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3.3投标人承诺本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6日9时至2021年7月12日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4)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楼6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立楠
联系电话:13314383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
联系人:毛小明
电 话:0433-2070001
招标监管机构: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 月 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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