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综合管理平台监理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综合管理平台监理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综合管理平台(监理)

  2.项目概况: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是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多组织、多项目、全过程、智能化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协调工作平台。主要内容包括:系统基础功能、项目过程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及展示系统、系统对接、移动端等。项目总投资385.23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监理及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8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14.4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信息系统工程造价指导》的计价标准计算,监理费以概算批复工程建设费用323.91万元为计费基数,专业调整系数取1.2。本项目监理收费基价=11.4+[(323.91-300)÷(500-300)]×(16.5-11.4)=12万元。即本项目监理服务费=12×1.2=14.4万元,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批复工程建设费用为计费基数计算监理费,最高限价14.4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0911室。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综合管理平台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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