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宜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06-511599-04-01-710463】FGQB-00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三江汇元禾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6-511599-04-01-710463】FGQB-006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宋家镇丘陵村 2.2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划净用地面积8398.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14.46平方米,项目按“两馆一平台一中心”规划进行,建筑外立面面积约25200平方米,室内面积约5050平方米,改造室外场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含周边连接道路,实施广场、绿化、亮化、雕塑、景观小品、强弱电、给排水及安防等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3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589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技术规格书)、施工图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设计服务(派驻设计现场代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梯;红线内总平面设计、景观园林工程(含景观小品)、室外泛光照明、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室外道路工程及其他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工程施工深度,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 2.6 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合同、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提升改造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7 计划工期 项目合同总工期60日历天,须在2021年10月5日前全部完工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合同总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工期 2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8年 7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7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安工程费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和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设计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07 00:00至2021-07-12 00:00,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7-27 09: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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