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常乐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标段2(六号河路西线、常东线、常东线东段、苗圃路、常乐市场路)招标公告

2013年度常乐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标段2(六号河路西线、常东线、常东线东段、苗圃路、常乐市场路)招标公告

2013年度海门市常乐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标段2(六号河路西线、常东线、常东线东段、苗圃路、常乐市场路)


海 门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HMS********3881
一. 工程名称:2013年海门市常乐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二. 工程概况:
(1)批准文号:海交工发【2013】73 号
(2)工程地点:海门市常乐镇相关各村
(3)工程规模:农村公路约19.8KM
(4)结构类型:砼路面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五 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投五个标段,但最多中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标段1
(1)通济路(振王线)
北起振复路东段,南至星海路,全长1.7公里。改造后路面宽6米,路基总宽7.5m。
276万元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2)常匡西路南段
北接常匡西路北段,南至通启河路西段,全长0.8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m。
标段2
(3)六号河路西线
西接六号河路,东至常匡西路北段,全长0.6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米。
274万元
(4)常东线
西接常乐镇区路,东接常东线东段,全长0.8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m。
(5)常东线东段
西接常东线,南至新常久线,全长1.1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m。
(6)苗圃路
北起新常久线,南至S336绕城公路,全长2.6km。改造后路面宽6米,路基总宽7.5米。
(7)常乐市场路
全长0.3km。改造后路面宽6米,路基总宽7.5米。
标段3
(8)汇平线
北起汇源东路,南接平西一路,全长0.7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m。
210万元
(9)长川路
北起星海路,南至六号河路,全长0.7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m。
(10)平山市场路
全长0.5km。改造后路面宽5.5米,路基总宽7米。
标段4
(11)九号河路
西起玉竹匝道,东至培才中心路,全长3.3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m。
249万元
(12)八庵路
西起八匡路北段,东至正麒线,全长3.2km。
标段5
(13)常匡东路
北起星海路,南至通启河路东段,全长3.5km。改造后路面宽6m,路基总宽7.5m。
391万元
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 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二)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以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但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进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档案库的,投标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办理入库手续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
(三)为了加强对保证金的管理,对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专户实行备案制。具体办法请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通知公告)《海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管理的通知》。未办理备案的施工企业或备案资料发生变更(如银行基本账户自动升级、企业名称变更等情况)的施工企业,请在投标前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四)江苏省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未办理的省外施工企业请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具体办理办法详见《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2010】7号)。
五、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邮箱(hmsggzyjyzx@163.com)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8月24 日至2013年9月17日
九 、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门市常乐镇
地址:
海门市秀山路889号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顾敬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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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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