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鑫盛绒都)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鑫盛绒都)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灵武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鑫盛绒都)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灵武市城一村、城二村村民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鑫盛绒都)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城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鑫盛绒都A区住宅楼,建设安置房面积27231.19平方米;鑫盛绒都B区住宅楼,建设安置房面积24730.22平方米的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灵武市南熏路南侧、嘉源路东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月24日至2013 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南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城一村、城二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南熏路南侧、嘉源路东侧 地 址: 灵武市灵隆物流中心南二楼
邮 编: 750400 邮 编: 750400
联系人: 杨 元 苏生 联 系 人: 张成宝
电 话 :134*****668139*****28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NXHYZBDL@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建行灵武支行
账 号: 账 号: ****************01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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