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中办公楼电梯招标公告

板中办公楼电梯招标公告

海州区板中办公楼电梯询价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对板浦中学新建办公楼电梯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电梯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规格要求

项目名称:电梯
项目内容:无机房乘客电梯1台,规格5∕5∕5载重1000Kg,速度1.0M∕S,发纹不绣钢。

品牌范围:上海三菱、日立、东芝、通力
项目编号:HZZCXJ********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产品生产厂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产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内容属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在连云港市有定点保养维修厂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其他告知事项:

1.请供应商认真报价,供应商报错价格后果自负。成交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恶意报价成交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信用不良行为黑名单,同时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予以通报。

2.报价材料(至少包含报价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关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请传真或直接送到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报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采用传真方式报价的,传真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中心已收到,否则遇传真机故障等意外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视为供应商报价无效,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单须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了解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配套条件。供应商参加报价即视为对本项目实施状况已充分知晓并接受现有条件,自认为可以组织实施完本项目。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生产费用、包装、运输、上下力资、安装、调试、保险、正式发票、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确保电梯达到正常使用状态进行交付。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4.具有参加资格的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存在疑问需提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加盖鲜章)提出。凡是以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质疑的,本中心概不受理。

5.采购合同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两日内签订。

6、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公告及附件材料的全部规定和约束。因采购人采购计划调整、所有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及采购中心有权暂停、取消或重新组织采购,不承担已报价供应商进行报价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7、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28日17:00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海州行政中心六楼632室

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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