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体育街、松江街、建设路、生产路建设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体育街、松江街、建设路、生产路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码:JL0114G21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体育街、松江街、建设路、生产路建设项目监理”,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自来水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体育街、松江街、建设路、生产路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
2.3建设规模:改建沥青混凝土道路4条,总长度2047.521米,其中:体育街498.048米,松江街426.841米,建设路650.65米,生产路71.982米
2.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2.5计划工期:2021年07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共9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7242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份),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配备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office.hljjs.gov.cn:3000/Default.aspx)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7时00分至2021年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27日10时30分。
鉴于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办法,故采用线下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在2021年7月2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电子投标文件(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投标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yw8@zzgj.net.cn。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2开标时间:2021年7月27日10时30分。
8.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 ubservice.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PSPBidder);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人,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10.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文件执行,“A级的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揽监理任务”被列入A级的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10.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授权传真:****-********
授权E-mail:yw8@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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