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宁监狱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江宁监狱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江宁监狱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HRC-2021-008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江宁监狱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4预算金额:228万元
1.5最高限价:221.996081万元
1.6采购需求:江苏省江宁监狱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7号、9号公租房维修出新,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为室内墙面出新、公共区域墙面(含楼梯间)维修出新、楼梯扶手更换、地面贴瓷砖、公共卫生间、淋浴房、屋面防水、隔热层、落水管等维修、房室内改造(顶面石膏线条、强弱电安装等)、电路、网络线改造、自来水维修改造等、备用休息室出新、走廊吊顶,木门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3.1.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2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出售日期: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为止,每天8:45-11:20,13:45-17:2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2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芸
(2)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
6.2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3公告媒体
6.3.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6.3.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3.3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江宁监狱
地址:江苏省江宁区淳化镇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
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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