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青江壹号”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阳光·青江壹号”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乐山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阳光·青江壹号”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阳光·青江壹号
建设单位:乐山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陆游路北侧、瑞晗路东侧、三苏路南侧、凤洲路西侧。
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本项目建筑面积102033.13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7467.11平方米(其中住宅73669.34平方米、商业3513.07平方米、物管用房201.06平方米、垃圾用房83.6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153.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412.83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2.5;绿地率35.10%;建筑密度13.79%;绿地面积10876.59平方米。住宅总户数834户。项目按规划配备机动车位906辆(地下725辆,地上181辆),非机动车位405辆(地上35辆,地下370辆)。
二、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芳 联系电话:135*****213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未被乐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列为警示的企业;
(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20年7月31日17时00分前工作时间内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东路158号2幢1楼8号乐山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
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至乐山市市中区人民东路158号2幢1楼8号乐山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乐山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标签: 前期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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