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文化同行”群文活动(综艺类)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关于参加“文化同行”群文活动(综艺类)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治理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适用、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化同行”群文活动(综艺类)

  二、实施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

  三、主要内容

  以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为契机,开展送文艺演出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走基层等活动10场次以上(含组织开展1场较大规模的集中展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节目类型以音乐、舞蹈、小品等综艺类为主;

  (二)节目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

  (三)每场演职人员不得少于20人,整台文艺节目时长不低于80分钟;

  (四)宣传巴中的原创作品不少于总数的50%;

  (五)演出节目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经费概算

  (一) 采购预算: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二) 最高限价: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和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见第三项“主要内容”)

  六、供应商应递交的响应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三)报价函;

  (四)两件成功案件(提供综艺演出视频两件);

  (五)演出作品清单(含节目获奖情况);

  (六)主要演员简介(含职称及获奖情况)。

  七、供应商递交文件日期

  2021年5月31日12:00前

  八、供应商递交材料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道广福街2号巴中广电中心三楼市广旅局公共服务科

  联系人:谭印;联系电话:082—*******132*****535

  九、未尽事宜与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联系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5日

标签: 竞争性谈判 活动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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