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数字资源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关于参加“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数字资源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为加强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数字资源建设,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公共文旅服务效能、展示巴中文化旅游形象,推动地方文化旅游特色资源数字化转化传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数字资源建设
二、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3月
三、主要内容
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为契机,加强对地方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挖掘整理、传播推介力度,着力讲好巴中故事、展示巴中形象、彰显巴人情怀。拟对10首本地歌曲进行数字化加工,对5场文化活动进行网络直播,结合本地文旅资源制作文旅电子地图。具体要求如下:
1.本地歌曲数字化工程。对10首歌曲进行数字化加工,要求高清视频且音视频、字幕同步,歌曲完整,播放无卡顿。
2.本地文旅电子地图制作。结合本地现有文旅资源,制作标注有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非遗馆、乡村史馆、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酒店、特色美食、旅行社、旅游厕所、旅游集散中心、车站、停车场等资源信息的特色文旅电子地图,要求在移动端和电脑端实现外链跳转到“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相应的功能模块(资源模块和交易模块)。
3.本地文化活动数字化工程。对5场文艺演出或全民阅读等活动进行现场网络直播,要求信号传输流畅,每场活动覆盖人群或点击量达到3万人次以上。
4.具体成果在“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和运用。
四、经费概算
(一)采购预算: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从事文化传媒经营的企业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见第三项“主要内容”和第四项“成果要求”)。
六、供应商应递交的响应文件
(一)国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前来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三)报价函;
(四)三件成功数字化案例(提供原创制作成功的歌曲视频、电子地图、直播活动、电子书等案例)。
七、供应商递交文件日期
2020年11月27日18:00前。
八、供应商递交材料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道广福街2号巴中广电中心三楼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联系人:谭印;联系电话:****-*******,132*****535。
九、未尽事宜与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科联系。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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