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省道世纪大道至道古寺段有机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09省道世纪大道至道古寺段有机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09省道世纪大道至道古寺段有机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B2013-46 工程名称 09省道世纪大道至道古寺段有机更新工程
法定代表人 谢巨波
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

投资总额(万元) 0 年度投资(万元) 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概算投资(万元) 8000
工期要求 13个月 地上层数 0
结构 地下层数 0
最大建筑高度 0 最大跨度 0
基础埋深 0 联系人 梁明文
建筑面积(M2) 0 联系电话 ********
发布时间 2013-8-26 0:00:00 联系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丘山大街462号(区民政局旁)
报名截止时间 2013-8-28 16:00:00 邮政编码 311100
报名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万元) 50
招标代理公司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 朱旭美 发包内容及范围
代理公司电话 ******** 135*****695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答疑时间 答疑地点
承包资质要求 具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公路工程 二级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具备 公路工程 一级
备注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且满足本工程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施工标段的投标。2、若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5、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 8 月 26 日— 28 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施工投标人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余杭区外企业还须携带有效的《外地施工企业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余杭区外施工企业未备案的,报名前须在余杭区建设局(联系电话:****-****************)办理备案手续,然后到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公告7、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

09省道世纪大道至道古寺段有机更新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09省道世纪大道至道古寺段有机更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余交[2012]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受业主委托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09省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并利用该交叉口已整治完成部分,路线设计起点桩号K3 860.744,路线由东南向西北方向前进,两次下穿现有沪杭铁路框架桥,最后利用已整治完成的09省道道古寺至德清段到达路线终点—星光街平面交叉口,设计终点桩号K6 312.212,全长2.451km,其中利用现有道路0.464km,实际实施桩号K4 021.284~K6 008.280,实际实施长度为1.987km。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60km/h,下穿铁路框架桥段(U型槽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7m,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46m。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合同段。(1)第1施工标段:桩号K3 860.744~K6 312.212,路线全长2.451Km。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除下穿铁路框架桥U型槽段桩号K4 021.408-K4 464)、桥涵、路面(包括侧(平)石)、平面交叉、雨水排水工程(除下穿铁路框架桥U型槽段桩号K4 021.408-K4 464)、弱电管道、公交停靠站、桥梁拆除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等,计划工期1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2)J1监理合同段:桩号K3 860.744~K6 312.2121,路线全长约2.451Km。监理内容包括路基、桥涵、路面(包括侧(平)石)、平面交叉、雨水排水工程、强弱电管道、公交停靠站、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路灯、智能交通、桥梁拆除等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3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且满足本工程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施工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3.2监理合同段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监理经历且满足本工程强制性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上述监理合同段的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 8 月 26 日— 28 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施工投标人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余杭区外企业还须携带有效的《外地施工企业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监理投标人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余杭区外施工企业未备案的,报名前须在余杭区建设局(联系电话:****-****************)办理备案手续,然后到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交易中心窗口联 系 人:鲁函 电话:****-******** 4.2投标人可于2013年 8 月 30 日上午8:30~下午17:00,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丘山大街462号(区民政局旁)4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5.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交。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其他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丘山大街462号(区民政局旁)邮编:311100电话:0571-********传真:0571-********联 系 人:梁先生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58-1号南苑发展大厦1001室邮编:311100电话:0571-********137*****675传真:****-********联 系 人:金 丹                         2013年8月 23 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若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2、注册资本金与所投标段的工程规模相适应。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承诺营运资金不应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2、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1、2008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或3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的施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注: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1、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持有公路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国家级建设主管部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3、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项目总工11、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2、拟委任项目总工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总工,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注:1、拟委任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时间为准。 2、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3、“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标段交工验收通过之日止。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有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的,该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按以下原则认定:a.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为中标通知书中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之一的,则仅认定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b.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均不是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以及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三者均视为有“在建项目”。c.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但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则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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