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心医院“龙门院区停车位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州市中心医院“龙门院区停车位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门院区停车位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随州市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6日17: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虞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78 | ||
采购单位 | 随州市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随州市文帝大道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虞工133*****178 |
项目概况
“龙门院区停车位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1单元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XCS*******
项目名称:“龙门院区停车位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招标选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管理服务单位,与随州市中心医院签订《项目合同》,用停车位停车收费回收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项目运作模式:投资建设+经营回收模式,管理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服务单位对服务范围内的经营收费,用以回收项目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投资要求:新增停车位智能化系统包含如下内容:1)、停车场收费系统;2)、车牌识别系统;3)、车位引导系统;4)、车辆进出、收费管理;5)、语音提示系统;6)、车辆查询系统;7)、采用TCP/IP通讯方式实现进出口控制机、网络摄像机和计算机的高速数据、图像、语音信息传输;8)、实现不停车快速通行,无需刷卡/取票,视频识别车辆自动出入场等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1单元404室
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参加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物业管理或停车场经营内容);3、财务报表;4、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5、“信用中国”查询报告;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报名申请。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管理费,管理费不得少于20万元/年。
2.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2.1响应文件份数为壹正贰副,无论中标与否,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2递交响应文件的人员须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2.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随州市文帝大道8号
联系方式:魏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虞工133*****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工
电 话: 13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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