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资格招标公告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资格招标公告
乳源县第二期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资格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我中心拟对该单位的乳源县第二期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资格采购项目进行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RYCG13-37
二、采购项目名称: 二、乳源县第二期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资格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需求内容 | 经营时间 | 确认供应商家数 |
1 | 乳源县50台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资格 | 5年 | 1家 |
(注: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客运企业,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年审;
3.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出租客运许可业务;
4.供应商若为外国投资企业,必须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立项,并取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经营权指标;
5.不接受存有利益相关的独立体或联合体参加投标,其中包括: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以上法人;
②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内的成员企业;
③彼此存有股权参与渗透的企业;
④法定代表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企业。
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各成员均需符合上述1~5点的规定。
五、报名须携带资料:
①营业执业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②国税、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
⑤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⑥附有受托人身份证的委托书原件;
⑦若为外国投资企业另提供交通运输部批准立项及经营权资料;
⑧若为联合体供应商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上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携原件核对,不带原件不予以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乳源瑶族自治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现场刷卡,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上午9:30分 (9:0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九、谈判时间:2013年9月4日上午9:30分
十、谈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 联系地址:乳源县交通运输局
邮编:512700 邮编:512700
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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