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新农业机械耕作专业合作社卫东办事处新民村“菜篮子”工程设施蔬菜暖棚建设招标公告

卫新农业机械耕作专业合作社卫东办事处新民村“菜篮子”工程设施蔬菜暖棚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卫新农业机械耕作专业合作社卫东办事处新民村“菜篮子”工程设施蔬菜暖棚建设项目已经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投字【2012】2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卫东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预算内投资为39.16%,企业自筹为60.84% ,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卫东办事处新民村。
2.2 建设规模:133座。
2.3 合同估算价:319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3年9月20日~2014年9月20日
2.5 招标范围:土建、作业间、大棚骨架、棚膜、卷帘机、保温被、电气照明、机电井及配套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暂叁级)及以上级 资质, 承担过蔬菜大棚工程施工的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4日至2013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8月24日至2013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 1 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卫东办事处
地 址: 乌兰浩特市卫东镇
联系人: 纪宏志
电 话: 139*****222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
联系人:朱淑珍
电 话: 139*****063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