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张港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天门市张港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天门市张港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1-QT1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张港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天门市张港镇“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天发改文[2021]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门市张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门市张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天门市张港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174.389115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未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按照公告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照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按钮。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 日09时30 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门市张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门市张港镇建设路1号

邮 编:431799

联 系 人:许江红

电 话:188*****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鸿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门市古城堤街西湖国际五栋商业三楼

邮 编: 431700

联 系 人: 谢雨辰

电 话: 186*****94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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