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饭店内装装饰灯具材料、安装及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大饭店内装装饰灯具材料、安装及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邹平国际大饭店内装装饰灯具材料采购、安装及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根据我公司邹平国际大饭店工程需要,内装装饰灯具材料及设计方案需进行招标选择设计、供货及安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届时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邹平国际大饭店坐落在范公故里邹平县城,东倚绿树掩映的黄山,西临风光秀丽的黛溪湖,是县城的地标性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主楼A区15层、B区11层;裙楼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酒店定位为集住宿、餐饮、娱乐、休闲、会议于一体的五星级商务酒店。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邹平国际大饭店室内及公共部位所有装饰用灯具(花灯、吊灯、艺术灯具、台灯、落地灯)的设计、供货及安装。
2、设计文件内容:
(1)投标人必须根据甲方图纸提供所有灯具配置设计方案,方案内含效果图及图纸设计说明,注明各灯具使用位置。
(2)灯具图(注明灯具规格尺寸、平面、剖面、重量、水晶灯的水晶数量及水晶规格、光源数量等详细信息)。
(3)灯具安装图(灯具安装方式、接线方式、预埋吊件等详细安装施工图)。
(4)灯具说明书(配合本项目五星级酒店定位的控制方式等详细说明)。
(5)灯具清单及单价(包括灯具规格、数量、安装的具体房间及部位、材质、光源、及技术参数)。
(6)设计时各个贵宾接待室内的装饰灯具的样式不能重复。
(7)大堂、中餐厅、游泳池内灯具设计必须为原创作品。
(8)水晶为进口埃及水晶并提供实物样品。
(9)投标人认为其他要提供的资料。
三、质量要求:
1、所有灯具应符合GB7000系列国家标准和3C认证,光源采用但不限于欧司朗、飞利浦、GE品牌及同档次品牌,如有织物面料的应符合或高于我国防火阻燃2级标准,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招标人。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时才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2、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符合 GB7003。
3、室内灯具光度测试 符合GB9467。
4、水晶灯,水晶球应无裂痕、气泡、水波纹和杂质,外观晶莹通透,水晶球的切割面上要光滑,棱角是否分明,可以发挥光学的最佳效能,采用全铅水晶,氧化铅含量不少于30%;
5、 招标人有权要求提供部分整套灯具样品。
四、招标要求:
1、投标企业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三年以上,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及供应五星级酒店灯具的能力,并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灯具生产、设计、制作、组装的相关设备及生产条件。
4、投标企业自2010年以来在国内外完成五星级酒店和供应山东地区的项目(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规格型号、合同签订日期、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不小于300万的合同复印件三份(提供合同原件验证)。
5、投标企业应具备并提供如下(但不限于)资料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名),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各种证件原件进行验证。
6、投标须做标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
五、投标费用:
1、本次招标的设计方案(包括现场深化设计)费用50000.00元,如果仅设计方案中标,此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如设计供货同时中标,此设计费用为免费。
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投标产品: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行加工制作的灯具,有相应产品合格证或技术指标
说明资料等。
2、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材质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合同自行终止,并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七、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必须是完税报价,报价按元/套报价。
2、在产品报价内所能提供的备品备件列表注明,并列出此次投标免费提供易损备件的内容和数量。产品报价含所有税费、运输、装卸费、包装费、检测费、安装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固定价,不作调整。报价包括由于材料成本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投标人需承诺:如果在报价中有漏项、落项,须由投标人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措施及内容。
4、交货按合同要求时间交货,运输方式投标人自定。
5、除产品报价外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及承诺,优惠条件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在功能配置、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优惠承诺。
6、应提供投标灯具目录及相关图纸。
7、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的主要性能,应满足招标书及图纸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并符合国际和国家相应的标准及规范。
8、附带必要的说明及与全部投标产品相应的细节深化制作图纸,投标方提供出最快供货周期。
八、加工制作基本要求:
1、装饰灯具制造,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制作工艺,工艺流程及生产过程科学合理,能确保货物尺寸精确,公差合理,灯具安全、牢固、耐用、美观,便于拆装。
2、所有装饰灯具制作的结构、尺寸、材料、工艺、图案及色彩等必须按招标方设计要求进行制作并保证其所投货物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且为本项目制造的。
3、产品结构尺寸均要求达国家安全标准,如有必要甲方可以对供货方的产品在拉力、抗压、牢固性等安全性方面进行测试,如果所供产品不达到标,甲方有权拒收。
4、装饰灯具制作材料,使用材料的品质、材质及档次、技术性能、参数都能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且主要材料的技术性能、参数等优于技术规范要求。
5、本装饰灯具在投入生产制作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制作材料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原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
6、按要求提供的装饰灯具,表观无瑕疵、视觉效果好,材质优良。
7、实施方案,方案详实、目标明确、适用规范准确,措施得力、进度计划及技术配备合理,能完全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装饰灯具制作。
8、 投标人所投灯具的进口部件(如有)必须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应有海关、商检证明的原件。内容包括:生产地址、供货厂商(或其指定经销商)、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中译文本等。
9、中标人供货时所提供的灯具尺寸须充分考虑和施工现场的结构尺寸或采取任何技术措施满足现有结构尺寸,因此原因导致灯具结构、基础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必须确保所供产品为原厂生产,招标人不接受联营厂生产的产品,更不允许贴牌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追究违约责任。
九、指导安装与验收
1、 投标人经招投标中标后,需按电气图纸提供的样式和设计充分沟通后,提供所需灯具样品.
2、投标人须委派有三年以上专业经验的装饰灯具制作设计师至邹平国际大饭店施工现场,以便就此工程及时与室内设计师及甲方协商,对细节及装配图做出深化和确定,并负责灯具的现场安装指导,直到各灯具正常使用,其安装指导费用由供货安装单位负担,包含在灯具安装投标报价中。
3、各灯具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人及时验收。当灯具符合本标书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3C认证及其他规范认证;配件、底座、镀层符合设计师质量要求,并附相应检测报告。
十、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全部到场后经甲方确认初验合格付合同总款的 75% (开具全额正式税务发票)安装完毕酒店试营业前调试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总款95%,余款5%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且灯具无质量问题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对账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一、售后服务:
1、所有灯具质保期内免费保修、更换。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灯具质量发生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认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内灯具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灯具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有投标人承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本工程维护与保养工作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含在报价内。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4、投标人应在济南或邻近城市设有常驻维修服务机构(应有备件),并有强有力的售后服务支持。
十二、评标原则:
质量优、供货能力强、价格低、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要求。
十三、资质预审时间:
9月2日之前到招标方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做资质预审,预审时请携带需方招标所要求的证件原件进行验证,预审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投标,超过资质预审时间的招标方将不再预审。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前资质预审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汇形式提交
开户单位: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行东城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到帐后,各投标人凭银行收讫盖章的银行进账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办理保证金事宜)到招标人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并交采购处采购三科。
换取地点:会仙一路与魏纺路交界口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财务大厅。
3、定标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通知后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办理无息退还。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投标人被证实或被证明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凡因投标方违反其他招标规定、不能及时供货等,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十五、招标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00
招标地点:山东省邹平县山东魏桥创业集团物资供应部三楼会议室。
十六、联系电话:188*****378 ****-******* 联系人:孙学峰
传 真 :****-*******
恭候光临,谢谢合作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部采购处
2013-8-24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参加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活动。本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负责并对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办理财务回款对帐业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均予以承认。本委托有效期为 期间若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否则不予接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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