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齐齐哈尔结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房屋租赁二次公告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齐齐哈尔结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房屋租赁二次公告交易公告

齐齐哈尔结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房屋租赁二次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

序号

标的

名称

标的数量

转让方式

面积(㎡)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租赁

年限

1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66号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一楼大厅

1

挂牌+竞价

80

11

3

0.05

3年

注: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交纳到省交易中心网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帐,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租方: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2.交易行为批准方:齐齐哈市财政局

 3.资产评估情况:①齐齐哈尔市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编号:齐信评报字[2021]第86号;②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29日;③评估值:11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R

 5.房屋购建日期:2004年3月28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申请人单独申请。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公告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受让人可于2021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27日15时00分,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网络注册报名(说明:在主体类型选择时,个人报名选择自然人,企业报名选择竞买人),保证金缴纳载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5时00分。

(三)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四)标的限时竞价时间

1、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0时。

2、询问期时长30分钟。

3、延迟竞价时间:2021年7月28日10时30分开始,竞价限时时段300秒。

四、交易流程

(一)报价规则

1.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承租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竞价期间,承租人可多次报价。

5.本次交易设底价,底价在出价结束前严格保密。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果有加个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竞买人可在询问期时长内表示是否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二)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联系人:刘雅彬联系电话:159*****598

(三)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2021年7月7日9时至2021年7月26日15时期间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联系人:刘雅彬联系电话:159*****598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必须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签署租赁合同,并足额交纳承租价款。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公告文件。租赁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承租人对公告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承租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竞价开始前终止公告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承租人,足以影响公告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公告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五)公告租赁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六)承租期间内,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甲方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乙方因经营所产生的其他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七)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药品超市招标附加条件

药房租赁合作招标附加条件

齐齐哈尔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在门诊大厅租赁场地80平方米,合作设立院内药房项目,我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立足推进我市经济发展,促进我院卫生医疗事业的进步,满足我院患者就医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合作方要求如下:

一、合作企业注册地点在齐齐哈尔市的药品流通企业;

二、近三年累计上缴税金超过2000万元;

三、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授权齐齐哈尔市伟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进行资格审核,由医院出具报名人资格确认书。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联系人:刘雅彬 联系电话:159*****5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房屋租赁 医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