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双流法技委字51号案件选定机构公示

2021双流法技委字51号案件选定机构公示

2021双流法技委字51号案件选定机构公示
2021年07月07日 10:29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选定鉴定机构公示(2021)双流法技委字第51号

关于(2021)双流法技委字第51号案件邓顺花与刘磊、张素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04月14日,通过公开随机摇号选定的主选鉴定机构为四川民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备选一鉴定机构为成都清源司法鉴定中心,备选二鉴定机构为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特此公示。

2021年7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案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