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新居廉租A地块住房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沙新居廉租A地块住房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七台河市金沙新居廉租A地块住房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七台河市金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金沙新居廉租A地块住房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核准********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七台河市金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七台河市金沙新区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
2.3本次招标范围: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A地块住房及配套工程监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七台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总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成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开具的建筑市场备案手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接受报名,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携带企业锁进行现场查验)才能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注:(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成员为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4.3招标文件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6日9时,地点为七台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金厦经济适用住房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联 系 人:赵彦秋 联 系 人:张永强
电 话:********980 电 话:********2345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3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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