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73006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21]07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2020]1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96000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24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0.66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规模为30.66千米,对园区范围内1.5平方公里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园区内六条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约30.66千米,总投资额120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范围:对园区范围内1.5平方公里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园区内六条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约30.66千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20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08月15日 至 2027年03月02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3月02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1年08月15日 至 2021年08月27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3月03日 至 2027年03月02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至 2021年07月13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3.1款规定的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通过现场获取或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延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
邮政编码:301605联系人:刘利群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一重研发大楼6层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冯雪静、张琪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7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利群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水环境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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