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项目招标公示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项目(项目编号: DLKGJS-2013-02)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针对其是否具有岐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本招标文件的严密性和严肃性。各潜在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2日16时)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我单位。
招标文件附后。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
邮政编码:116011
电 话:(0411)********-***
传 真:(0411)********
联 系 人:奚旺
招标文件.doc

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项目编号: DLKGJS-2013-02)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人: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公章)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 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李月荣 项目经理:奚旺编 制 人:奚旺审 核 人:李月荣 日期:2013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一、说 明13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132.定义及其他133.使用货币134.投标费用14二、招标文件145.招标文件构成146.招标文件的澄清147.招标文件的修改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8.编制要求159.投标文件构成1510. 投标文件格式1611. 投标报价1612. 投标货币1713.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714. 使用文字及度量衡单位1715. 投标保证金1716. 投标有效期18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9. 投标截止期1920. 迟交的投标文件19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五、开标与评标2022. 开标2023. 评标20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2六、授予合同2225. 合同授予标准22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327. 中标通知书2328. 签订合同2329. 履约保证金23七、其他2330.知识产权和专利权2331.保密2432.投标人知悉2433.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2434. 其他2435.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243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2537. 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2538. 本项目设立预算控制价,将于开标前3天公布。2539.无行贿记录要求2540.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2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6保险方案27附件1合同价格明细表47附件2工程资料及图纸保密协议48履约保函格式49第四章项目需求50一、项目概况51二、服务要求5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3第一分册 资格审查文件541.1投标人概况5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6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71.4投标人组织机构581.5投标人业绩601.6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611.7其他62第二分册 商务部分631.1投标函641.2投标承诺函651.3汇总表661.4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详见合同)671.5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68第三分册 技术部分691.1承保及偿付能力701.2再保安排简述711.3承保及理赔项目经验721.4项目风险认识与分析731.5服务承诺汇总741.6其他75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76附件2、评标办法77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项目名称: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2、项目编号:DLKGJS-2013-02二、招标范围: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包括2个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三、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1、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财产保险公司;2、投标人须为保险公司总公司直属营业机构或其分公司,并须持有其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且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3、大连市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分支服务机构;4、参加此项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险期限:2年,以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为准。如到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竣工验收,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2个月,并不因此增加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十二个月时,保险人按原费率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附加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五、资金来源:财力投资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选择供应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财产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大连市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分支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须为保险公司总公司直属营业机构或其分公司,并须持有其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且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编订成册递交,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如需邮寄,另缴纳50元邮寄费用。九、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正本一套,副本六套,电子版文件四套。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十一、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月日8时30分~09时15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1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09时15分(北京时间)。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月日09时15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四、招 标 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金万鑫电话:****-********十五、招标代理人: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联 系 人: 李月荣奚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xiwang608@163.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936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项目编号:DLKGJS-2013-0222招标人名称: 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32.7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1、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财产保险公司;2、投标人须为保险公司总公司直属营业机构或其分公司,并须持有其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且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授权;3、大连市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分支服务机构;4、参加此项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2、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提出的相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报价,并结合自身承保能力最后确定投标费率及投标总价。5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且所有页码连续标注。2、投标文件严禁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必须胶装。3、电子文档的载体为只读性光盘,不允许采用其他载体,光盘内容采用MICROSOFT、WORD、EXCEL及AutoCAD等格式;光盘必须能够全部打开,其中所有文件必须经过杀毒处理、不压缩、不加密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在内容上及相关说明上保持一致,并建立准确的标识关系,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附带电子文件目录。4、光盘的刻制:刻制光盘时应选择“一次性写入”方式,光盘刻制完成后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打印的不干胶标签。标签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格式如下图)。尽量选用背面不带图案的光盘,光盘规格为120mm。电子光盘标签格式:1)项目名称2)编制单位 3)编制时间4)单位公章 5)存档电子光盘一式四份6)电子光盘须单独密封然后放在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注:电子光盘内容除签字和加盖公章以外的其他内容必须与纸式投标文件完全一致。615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人民币。(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2天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9366”。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7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89/17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一套正本,六套副本,电子光盘一式四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六套、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光盘四份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开标时正、副本分别签收。电子光盘和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后再装入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2、开标一览表(供唱标时使用,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3、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4、第二分册商务部分5、第三分册技术部分6、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当日(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09时15分),递交至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1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022.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09时15分(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09时15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前接受身份验证。1128.1合同签订地点: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28.1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1329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合同生效日起10日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人民币)。1429保险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一期:保费总额的30%,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期:保费总额的30%,合同签订后七个月内支付;第三期:保费总额的20%,合同签订后十三月内支付;第四期:保费总额的20%,合同签订后十九个月内支付。本保费是基于保单条件的预收保费,最终保费将在工程决算结束,按照“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进行调整。1523.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33踏勘现场及答疑:答疑会及踏勘现场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1634保险期限:2年,以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为准。如到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竣工验收,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2个月,并不因此增加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十二个月时,保险人按原费率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附加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17保险方式:共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16号)规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共保方式实施承保。当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根据本身承保能力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效投标人内选定共保体成员。本项目的中标人为首席承保人。共保体保额分配方案:首席承保人——35%、第2名——24%、第3名——20%、第4名——7%、第5名——5%、第6名——4%、第7名——3%、第8名——2%。备注:如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不足8家,则以首尾相加的方式重新分配份额,即第8名的份额加到首席,第7名的份额加到第2名,以此类推。1835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使用。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193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2037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2138本项目设立预算控制价,将于开标前3天公布。2239无行贿记录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期间经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1.1项目概况:本次保险招标以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为保险标的,包括20.87 km2的填海工程以及21km护岸工程,即施工合同总金额115.33亿元。包括2个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1.2资金来源: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及其他2.1招标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2.3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见投标邀请函及前附表。(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5.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5.2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5.3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2.6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3.使用货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章 项目需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附件2 评标办法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决定召开标前答疑会,则将提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方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将把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作的答复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发给所有投标人。该会议纪要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口头答复的内容与该会议纪要中的内容不一致,应以会议纪要中的表述为准。6.3投标人在每次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或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4电子光盘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8.5其他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9.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9.2开标一览表(供唱标时使用,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9.3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一)投标人概况(应附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投标人组织机构(五)投标人业绩(六)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七)其他9.4 第二分册 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承诺函(三)汇总表(四)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五)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如有)9.5第三分册技术部分:(一)承保及偿付能力(二)再保安排简述(三)承保及理赔项目经验(四)项目风险认识与分析(五)服务承诺汇总(六)其它9.6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载体为只读性光盘,不允许采用其他载体,光盘内容采用MICROSOFT、WORD、EXCEL,及AutoCAD等格式;光盘必须能够全部打开,其中所有文件必须经过杀毒处理、不压缩、不加密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在内容上及相关说明上保持一致,并建立准确的标识关系,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附带电子文件目录。光盘表面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样式标记。然后将光盘装入信封中密封, 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最后再将信封包入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9.7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技术规格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标。10. 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5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保险费率)为合同执行全过程价,即在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对报价做单方面修改。11.1.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11.1.2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提出的相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报价,并结合自身承保能力最后确定投标费率及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费率以千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1.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1.3投标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的条款/服务内容,如对其最终报价产生了直接和明显的影响,必须特别予以说明。11.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内容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服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对招标人进行赔偿。12. 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4. 使用文字及度量衡单位14.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4.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招标文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5)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15.8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税务机关监制盖有投标人财务专用章的有效收款收据及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办理退还手续。15.9 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5.10招标项目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15.11其他事项15.11.1投标人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相一致。15.11.2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7.4投标文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然后再包入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六套、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光盘四份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开标时正、副本分别签收。电子光盘和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后再装入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18.3 每个包装的外层信封均应:在每个包装的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2013年5月XX日09时15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且加盖公章。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22.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保险期限,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4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5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 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受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 评分因素及权重。(后附评分标准及细则)23.3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2)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3)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5)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装订,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中的主要内容不齐,字迹难以辨晰;(7)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个报价,且未注明哪个有效;(8)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 投标人在近三年期间经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记录。23.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汇总金额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7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保险范围、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9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量化评审。23.9.2 首先评标委员会应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报价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规定和要求。不合理报价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分析的原则是:(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1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为无效投标。若某个险种或保险服务的某项费用没有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为无效投标。(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其它费用”如果有的话,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为无效投标。23.9.3 评标委员会还依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技术部分量化评审。23.10中标人的确定23.10.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3.10.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有关定标规定,并按下述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5.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保险方案、保险期内服务、履约能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招标人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 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在中标公示期过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十五(15)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9. 履约保证金29.1 履约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银行汇票或支票。29.1.4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七、其他30.知识产权和专利权30.1投标人应保证,不会有任何第三方因招标人在中国使用该保险方案或方案的任何一部分而提出任何有关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的任何主张。30.2投标价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税费。31.保密31.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1.2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人认为必要的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2.投标人知悉32.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工程的事项,包括任何与工地和技术规格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33.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3.1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予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清单编制单位澄清的问题,应于前附表中规定答疑会召开时间之前至少提前2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于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33.3招标人要在《答疑会议纪要》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答疑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4答疑会议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33.5投标人应在答疑会前自行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3.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33.7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5.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使用。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3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37. 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38. 本项目设立预算控制价,将于开标前3天公布。39.无行贿记录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期间经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40.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40.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见40.3)40.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40.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40.4本次招标按服务招标标准收取。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保险方案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方案(一)保险明细表保险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名称及地址名称: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102号被保险人1.国家开发银行及银团;2.工程所有人;3.工程承保人(包括其它在保险期内与业主建立合同关系的承保商);4.相关分包商、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相关利益方。保险工程名称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工程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施工所需的其它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及被保险人实际使用的与保险工程有关的上述地点的周围区域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场地外堆放和内陆运输。保险项目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承保:1.物质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在工程项目所在工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域范围内其它地方,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负有责任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辅助工程和与此有关的设备和材料等(包括场地外堆放和任何形式的内陆运输),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包括因此而产生的施救费用、清除残骸费用及其他费用项目。2.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负责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单规定负责赔偿。保险金额/赔偿限额1.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1,153,320.7157万元人民币(投保明细详见附表)。物质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亿元人民币2.第三者责任险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2)保险期内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3)人身伤亡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1.适用物质损失部分:(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额RMB2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二者以高者为准。(2)风暴潮、台风:每次事故免赔额RMB1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二者以高者为准。(3)洪水、暴雨、暴风:每次事故免赔额RMB5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4)其它风险事故导致的损失:RMB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上述(1)、(2)、(3)、(4)项由2项以上(含2项)共同导致的损失,按每次事故扣除一个免赔额并以其中高者的免赔额规定为准。2.适用第三者责任部分:1)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2000元人民币;2)人身伤亡:无免赔。保险费率物质损失部分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部分保险费率:总保险费物质损失部分保费:----万元第三者责任部分保费:----万元合计总保费:----万元保费支付保费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一期:保费总额的30%,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期:保费总额的30%,合同签订后七个月内支付;第三期:保费总额的20%,合同签订后十三月内支付;第四期:保费总额的20%,合同签订后十九个月内支付。本保费是基于保单条件的预收保费,最终保费将在工程决算结束,按照“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进行调整。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司法管辖本保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香港、澳门、台湾除外)争议解决有关本保险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条款保监会备案标准条款保险期限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保险期限:2年,以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为准。如到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竣工验收,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2个月,并不因此增加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十二个月时,保险人按原费率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3.附加保证期:共12个月,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保险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特别条款1.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2.保险期限自动延长条款3.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4.自动恢复保额条款5.保险人不能注销保单条款6.车辆装卸责任条款7.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8.工地访问条款9.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10.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11.工地外修理或修改条款12.交叉责任扩展条款13.共同被保险人条款14.重置价值条款15.赔偿基础条款16.特别费用扩展条款17.专业费用特别条款18.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19.地下炸弹特别条款20.管理费用条款(每次赔偿限额:保险金额的10%)21.停工损失扩展条款22.意外事故污染责任条款23.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24.内陆运输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万)25.碰撞事故特别约定条款26.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27.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28.预先支付条款(50%)29.指定理算人条款30.恶意破坏条款31.不受控制条款32.违反条件条款33.错误和遗漏条款34.重大过失扩展条款35.信息保密特别约定36.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37.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38.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约定39.仲裁条款40.罢工、暴动及民众骚乱41.保单效力不丧失42.海工特别条款(二)标准条款标准条款采用中标首席承保人保监会报备条款。暂略。(三)扩展条款1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保险金额是根据工程概算确定的预计保险金额,待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金额调整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如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工程竣工结算金额较之保险金额的变动幅度在预计保险金额±5%范围内(含±5%),双方同意不再调整保险费;如该变动幅度超过预计保险金额的±5%时,双方同意根据实际的竣工结算金额按照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的保险费率进行保费调整。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保险期限自动延长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若被保险工程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未结束,本保险单的原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十二个月;同时,在扩展承保保证期的情况下,保证期相应顺延,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单原保险期限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保险人。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被保险工程在下述责任保证期内发生的以下损失:(1)因被保险工程的承包人为履行工程合同在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保险工程的物质损失和由此引发的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2)在完工证书签出前的建筑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扩展责任保证期限自明细表规定之起始日起24个月。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4自动恢复保额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人对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保险金额自动恢复。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5保险人不得单方中止/终止合同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不得单方中止或终止保单。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6车辆装卸责任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车辆在本保单列明工地范围内进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万元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7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0万元。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8工地访问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工程访问者、参观者、检查者、视察者、或参加奠基、揭礼或类似典礼的,或任何其他没有直接参与工程设计、建造施工的,临时来工地探亲的工程施工或监理人员的家庭成员(“临时”是指每次来访、探亲的时间不超过15天)但经同意在工地范围内的活动的人员,皆属于本保单“第三者责任险”所指的“第三者”范畴。但上述“第三者”不包括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所有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设计人员、专业咨询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9工程完工部分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物质损失项下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限内施工过程中造成已交付使用或已被接收部分的损失。已交付使用或已被接收部分自交付使用或被接收之时起自动转入财产一切险保障范围,但该保障的转移不影响被保险人对该部分财产在本保单项下的权益。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0工地外储存物条款(每一储存地点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万元)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以外的临时储存物料、设备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该储存物的金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每一储存地点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万元。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1场外修理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已经运抵现场的被保险财产如果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需要进行场外的修理,保险人按保险单责任自动扩展承保此部分财产在修理期间的损失。双方进一步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此被保险财产在运抵修理地过程中内陆运输的损失。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2交叉责任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单,并免于相互间的责任追偿,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 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2) 已在或应在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3共同被保险人条款所有组成共同被保险人的各方当事人在本保单下的权益应被认为如同各方当事人拥有独立保单下的权利一样,每一被保险人在本保单下的正当权益不因其他被保险人的欺诈、错误告知、隐瞒、或违反保单条件等违法或过错行为而受损害。但本公司对所有共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保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以及批单或扩展条款中规定的分项限额。双方同意保险公司对共同被保险人中的一个或数个被保险人进行赔付后,本保单下总计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双方同意在发生损失时,所有共同被保险人总是保持和执行各种合约以及各自的合约赔偿。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4重置价值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以下列特别条件为准,本保险单项下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如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其赔偿金额应按受损保险财产的重置价值计算。重置价值是指:一、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但本保险的赔偿责任不能因下列原因而增加:(1) 被保险人要求按自己的方式进行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2) 被保险人在其他地点进行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二、修理或修复受损财产;无论采用上述哪一种方式,目的是使受损财产基本恢复至原状,即经过修理或修复后的财产状态既不好于也不差于受损前的标准。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5赔偿基础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的赔偿应根据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赔付被保险人修理、重置或更换受损财产(包括额外营运测试、试运行,或额外可靠性测试或此保障范围内的损失所需要的额外性能测试的费用)所需的全部费用。此费用可能与原工程费用不同,及应包括所有税收、进口关税,即使它们与保险生效时不同,或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征收。在计算工程的复原或重置价值时,那些在计算保险金额时所包含的费用因素将被考虑。对于任何赔款或索赔,当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已达成赔偿金额一致的意见或协议时,保险人应从协议达成之日起30天内将同意的赔偿金额支付于被保险人。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6特别费用扩展条款兹经保险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并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7专业费用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在保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时,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检验及工程咨询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上述赔偿费用应以财产损失时使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收费规定为准。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0万元。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8清理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0万元)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和现场清理的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0万元。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9地下炸弹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总除外责任(一)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恐怖行动、谋杀、政变。"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0管理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损失时,被保险人为修复工作所发生的额外的合理的管理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万元。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1停工损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被保险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期间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损失。但仅限于连续停工不超过3个月的工程部分,并且被保险人(1)在发生停工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2)停工期间,必须对停工部分工程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2意外事故污染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正常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突发的、被保险人无法预见的意外事故引起的污染赔偿责任和相关污染清除费用。但是:(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引起的污染责任本保险不负责赔偿;(二)任何不属于突然和意外发生的污染,如由于废液、废气、废渣等的排放和处理,空气、水、土壤等的渐进、累积性污染所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都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三)本保险仅负责被保险人生产区域内发生的污染责任事故以及生产区域内的污染清除费用;(四)本保险不负责各类行政罚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3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 RMB5000万元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3工程险、运输险责任分摊条款(50/50)兹经双方同意,一旦原材料及设备运抵工地,被保险人应立即检验其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若裸装货物损失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若包装的货物未立即开箱,需放置一段时间,则被保险人应观察检验外包装是否有货损迹象。若货损迹象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若货物外包装无货损迹象,并且货物仍处于包装状态,直至货物开箱时才发现损失,该损失将视作发生在运输期间,除非从损失的性质上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损失确系发生在运输保险终止后。若无明显证据确定损失的发生时间,则该损失将由运输保险及本保险各分摊50%。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4内陆运输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0万元)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0万元。赔偿方式: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5、碰撞事故特别约定条款兹经双方同意,由下述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不论碰撞标的物的部位,也不论此时水下地形有无冲刷或淤积变化均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负责赔偿:1)因承包商施工船舶主机失灵产生碰撞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2)承包商非机动船舶在抛锚、起锚、作业、拖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产生碰撞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双方进一步明确,因外来船舶碰撞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必须严格履行我国有关航道或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职责,同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全证据,并保留向责任方索赔的一切权利。被保险人在向责任方提起诉讼后方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在保险人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保险人承担以上保险责任的先决条件是被保险人做好以下工作:1)各种船舶的适航能力、拖带能力、非机动船舶的抛锚定位必须符合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2)除航道部门已调整的航道航标外,在危险区域仍应设置明显标志,严格按照港监部门的要求采用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3)所有在建和已建水上建筑物均应按规范要求在夜间挂红色警示灯。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巡航船舶进行安全防护,并执行昼夜巡逻制度。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 5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RMB 2000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RMB 10万元 。26代位求偿权行使和放弃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如本保单项下发生的赔款涉及第三方责任时,则保险人拥有与该部分赔款相应的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应将对第三方的求偿权转让给保险人,但以该赔款金额为限且受制于被保险人的追偿权。被保险人应签署所有的文件并为保留该权利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但保险人人无权对被保险人或任何被保险人拥有的、控制的分支机构或被保险人的上级公司或主管机关行使追索权。保险人在行使追索权时,须和所有相关利益方(包括被保险人)的利益协调一致。双方同意,代位求偿所得分配顺序如下:补偿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所支付的赔款;求偿所得超出赔款的部分,应支付给被保险人。对于行使追偿权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益各方按其最终得到的补偿金额的相应比例分摊。如果追偿没有获得任何赔偿(追偿失败),则产生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不能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已经放弃的追偿权利实施代位追偿,且该权利的放弃不影响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权利。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7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1)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2)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3)如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1)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2)既不影响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其拥有人的表面损坏;(3)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万元。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8预先支付条款(50%)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导致损坏或灭失,如责任基本明确但短时间内未能结案,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及损失理算师的建议,保险人在接到建议的30天内对于已确定的损失部分进行全额预先赔付;对于未确定的损失部分,按估损金额的50%进行预先赔付给被保险人。但该先行预付的金额,应于最终理算完成后,由应予赔付的金额中扣除。逾期不予支付预赔款的,每拖延一日,滞纳金按应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一补偿损失。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9指定理算人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若本工程出险时估计损失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双方对于事故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被保险人指定北京正汇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协助认定损失责任和金额。委请公估人的所有费用由保险人负担。公估公司收费标准采取如下方式:在保险公司公估名录中的按名录中标准收费;不在保险公司公估名录中的按B类标准收费。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30恶意破坏条款兹经保险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破坏所致的损失。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1不受控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在占用或使用营业场所时,由于不知情或远非其所能控制的事件发生造成的遗漏申报或任何行为,不会影响本保险单的有效性,一旦被保险人知道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2违反条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对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仅使受影响的该部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他风险保障的有效性。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3错误及遗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申报有关所占用的场地、保险标的价值的变更或其他有关信息而被拒付,一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向保险人申报,并根据保险人之要求支付自风险增加之日起的适当的附加保险费。双方进一步同意,不正确的、有缺陷的或错误的评估不视为非故意的错误与遗漏。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4重大过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重大过失引起的被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和由此引发的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2,000万元。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5信息保密特别约定保险人保证对在双方合作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经济、管理等信息保密,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向第三者披露。为理赔工作之公估、鉴定等需要向第三者提供的,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36工程图纸、文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因本保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的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7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在本保险期限内,因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遭受自然灾害引起工地内及临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由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38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施工过程中的过失导致第三方管线、管路、线路或其有关设施的损毁、损坏或灭失(包括临时抢修、改线费用),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9仲裁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将申请向大连仲裁委仲裁解决。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40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1)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2)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3)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4)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双方进一步同意:(1)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单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本保险单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2)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A.本保险单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保险人对上述(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B.保险人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予负责:(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 (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保险人根据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承担相应的举证之责。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41 保单效力不丧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合同的效力不因被保险人不知道或无法控制其保险财产变更致使风险增加而丧失,但被保险人一旦知道因此增加的风险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要求缴付增加的保险费。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42海工特别条款本条款是保单的一部分,受保单的条件、条款、除外等的约束。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承担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产生的费用:1.1由于沉降或地陷引起的码头,泊位,防波堤等的损失;1.2由于江河或者海洋正常活动引起的损失;1.3 由于土壤或基础流失或冲蚀造成的损失与相关责任;1.4疏浚和重新疏浚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失;1.5填充材料的损失或损坏;1.6因以下原因造成基桩或连续墙的重置或修复的费用:1.6.1在建筑过程造成的错置,移位或者卡桩;1.6.2打桩或者拔桩时造成的废桩,损坏或者损失;1.6.3由于卡机或者是受损的打桩设备及套管造成的损失;1.7修复断裂或者是榫接失效的板桩的费用;1.8修复所有渗漏或者是材料渗漏的费用;1.9桩或基础不能通过承重试验或者是不能达到预定设计的承重能力;1.10 恢复线性轮廓或者尺度的费用;1.11 所有浮动的设备以及其他如沉箱,驳船等的损失以及因此造成的责任;1.12 由于气候海象原因等待作业的水上施工设备的动员/复原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与造成的损失;1.13 由于拖动金属线,锚,链条或者浮标造成的损失;1.14 由于船的撞击造成的损失;1.15 航运责任。2.定义: 正常的海洋作用是指(依下列大者)不超过蒲福标准8级风力(10分钟内的平均风速)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水流作用,或是20年回归期的潮汐,波浪,海流作用。3.保证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3.1 在整个保险期间关注并取得气象当局每天发出的天气预报,在暴风雨来临前的12小时内与气象当局保持紧密的联系;3.2 保持工地至少远离公共航道200m距离。二、雇主责任险保险方案(一)保险明细表投保人名称及地址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名称及地址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保人数----人(提供具体人员名单)每人赔偿限额死亡赔偿限额:60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人民币每人累计赔偿限额65万元人民币累计赔偿限额----万元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次保险费率保险费待报价保险条款《雇主责任险条款》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共24个月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附加条款1.就餐时间条款2.员工人数调整条款3.紧急运输和抢救费用条款4.错误和遗漏条款5.违反保证条款6.不受控制条款7.上、下班责任条款8.第三者责任条款9.90天注销保单条款10.特殊天气条款11.短期海外公干条款特别约定1.保险期限特别约定2.索赔材料特别约定(二)标准条款选用中标首席承保人保监会报备的标准条款暂略(三)扩展条款1.就餐时间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投保雇员在被保险场所就餐时因意外事故发生导致受伤或死亡,致使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员工人数调整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按投保当时在册员工人数计算预交保费,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每季度结束后的20日内申报上季度的实有人数,保单期满后,本公司按照申报的实际人数调整保险费,多退少补。本公司同意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因出险时实际人数超过投保人数而比例赔付。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紧急运输和抢救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雇员严重受伤所支付的紧急运输费用。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4.错误和遗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延迟、错误或遗漏向本公司申报有关信息而被拒付,一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向本公司申报,不正确的、有缺陷的或错误的评估不可视为非故意的错误与遗漏。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5.违反保证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因此,对某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仅使该违反所适用风险的那一部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它风险保障的有效性。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6.不受控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由于不知情或远非其所能控制的事件发生造成的遗漏申报或任何行为,不会影响本保险单的有效性,一旦被保险人知道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7.上、下班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勤,在直接去工作地点或从其直接返家的途中受伤或死亡,此种死亡或受伤在本保险单中应视为在受雇过程中发生。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均不变。8.第三者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对被保险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人民币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9.90天注销保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可随时以书面申请在本保险有效期内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但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本公司均按日比例计收,并按日比例将自保险单注销之日起的未到期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0.特殊天气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如果在特殊的天气条件下,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勤,在直接去工作地点或从其直接返家的途中受伤或死亡,此种死亡或受伤在本保险单中应视为在受雇过程中发生。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均不变。11.短期海外公干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对于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临时出境(包括前往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工作的雇佣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病而导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照主险条款规定负责赔偿。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2、24小时意外险特别扩展条款兹经双方特别约定,本保险单的承保时间范围扩展至保险期间内全天24小时,而不论是否在工作期间。被保险人之雇员在此期间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或自伤残发生之日起在180个日内发生死亡)以及因此而引起的意外医药费用(社保范围内用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为限。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四)特别约定1.保险期限特别约定兹经双方同意,对于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的保险责任事故,在超出保险责任终止期限日后产生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索赔材料特别约定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在准备索赔材料时,对于部分索赔材料(例如安监证明)对被保险人的施工会造成重大影响,保险公司同意认可被保险人提供对其影响较小的事故证明材料。并不以此为拒赔理由。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件1合同价格明细表合同价格明细表的格式与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表” 格式相同。 附件2工程资料及图纸保密协议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提及的有关工程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二、秘密来源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与该项目有关或因该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三、保密义务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同意: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2、不将该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与该项目无关的第三方;3、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保密信息;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保密信息。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员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单位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5、保密义务不因工程的中止、终止而解除。四、返还信息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和文件,包括含有该保密信息资料的任何载体及其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五、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乙方获得非法所得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将非法所得全部赔偿给甲方。无论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接触该保密信息的乙方员工、因与乙方相关联而参与该项目的单位等违反约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履约保函格式履约保证金保函开立日期:致:(甲方名称)关于贵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乙方申请,我方愿就乙方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保证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通过验收、且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45天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只要贵方确定乙方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我方将凭贵方关于乙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保证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向贵方进行支付,我方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乙方索赔。我方同意,贵方与乙方之间对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均不能免除我方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贵方亦无需就上述任何变更通知我方。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送达我方。在我方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并于到期日自动失效。本保函项下的纠纷,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1 项目位置本工程位于辽东半岛西侧金州湾内,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养殖场西北侧,距岸约2km。地理坐标:北纬39°04′~39°06′,东经121°37′~121°39′。1.2 工程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通过陆上开山取得开山土石,用来填筑矩形人工岛,长6243m,宽3500m,长轴线方位135°~315°,人工岛通过长4.1km、宽100m的施工通道和陆地相连。本工程范围为临空产业园人工岛护岸和陆域形成,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开山采石及运输、清淤、水上抛石、水下爆夯、陆上推进回填、斜坡护岸、直立护岸、围堰、爆破挤淤、临时围堰等。二、服务要求合格的服务应至少包括如下:(1)项目服务组:保险人应成立专门项目服务组,承诺在整个保险期限内负责受理所有涉及本合同的出单、承保、日常维护及理赔等事宜。(2)出单与批改:1)保险人承诺在接到投保人的出单通知后,应于72小时内完成出单;2)保险人的出单公司原则上应选择工程项目属地的保险人分支机构。如有特殊情况或属地分支机构确实缺乏相关服务经验,保险人可考虑使用内部联保机制,由有足够服务经验的机构出单;3)针对合同项下的所有批改事项,应于接到批改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并递交投保人。(3)建立投诉制度:保险人项目服务组应设立专项投诉受理电话,指定投诉受理人,并确保接到有关投诉后24小时内书面答复针对投诉的初步处理建议,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结果。(4)防灾防损:1)保险人为投保人、主要被保险人及附加被保险人举办防灾防损或风险管理或保险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培训。2)保险期限内,承保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现场风险查勘并提交风险查勘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灾防损建议。风险查勘的次数可以根据出险情况增加,相关费用由承保公司承担。3)保险人理赔方面承诺。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分册 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装订顺序:(一)投标人概况(应附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投标人组织机构(五)投标人业绩(六)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七)其他1.1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2总部地址3法定代表人姓名4电话联系人5传真邮政编码6注册地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7实际注入资本: 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 期:年 月 日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参与投标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1.4投标人组织机构投标人全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注册号:______ ______ ______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______ ______ ______ 万元成立日期______ 年___月___日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 职务: ______ ______ ______ 职称: ______ ______ 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1.机构编码:______ ______ 2.发证机构:______ ______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人代表姓名: ______ 职务: ______ ______ ______ 职称: ______ ______ ______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机构地址地址: ______ ______ ______ 邮编: ______ ______ ______ 电话: ______ ______ ______ 传真: ______ ______ ______ 网址: ______ ______ ______ 业务范围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近三年财务状况(人民币:万元)顺序列出2010年~2012年注册资本金总资产净资产保费收入金额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职工概况职工总数: ______ 管理人员: ______ 开户银行户名: ______ ______ ______ 银行: ______ ______ ______ 帐号: ______ ______ ______ 本项目实际负责人姓名: ______ 职务: ______ ______ ______ 职称: ______ ______ ______ 出单或项目所属地机构名称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码出单或项目所属地分支机构名称: 编码: 表后须附:1、最近一个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及出单分支机构、项目所属地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投标人、出单分支机构和项目所属地分支机构正在办理变更事项,须对变更事项做出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4、近三年(2010至2012年度)的经国家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审计意见的)及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1.5投标人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电话/传真合同签定时间开竣工时间备注注:类似工程的保险业绩(以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保单为准,保单需加盖印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1.6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的有关诉讼及索赔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的时间、争议各方、缘由、涉案金额以及处理结果。1.7其他(格式自拟)第二分册 商务部分商务部分装订顺序:(一)投标函(二)投标承诺函(三)汇总表(四)履约保证金保函(五)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 1.1投标函致: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 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我方所提交的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文件(3)商务部分(4)技术部分(5)投标保证金保险期限:。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项目需求等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保险费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其中物质损失部分保险费金额为 元人民币,费率 ;第三者责任部分保险费金额 元人民币,费率 ;雇主责任险保险费金额 元人民币,费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合同条件等承保上述工程的保险。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1.2投标承诺函致: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投标邀请,签字代表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和电子版本四份(当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内容不统一时,均以正本内容为准),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在此作如下承诺: 1、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要求履行合同。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2、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对投标报价做单方面修改。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4、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招、投标结束后,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7、本承诺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本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份额分配比率。9、本方承诺如本公司入围为共同承保人,完全接受首席承保人(中标人)签订的保险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保险条款、扩展条款、费率、理赔承诺及售后服务工作安排等(以上各项条款、约定、条件及相关承诺如有冲突之处,应优先使用对被保险人有利的条款、约定及相关承诺),并按照总保险费的1%提取出单管理费,向首席承保人缴纳。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1.3汇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保险险种保险金额(万元)费率(‰)保险费(元)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 10000雇主责任险65万*预计人数保险费总报价RMB元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1.4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详见合同)(中标后开具)1.5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致: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我单位已收到下面所列的贵方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之修改补充文件,并在此确认我方在本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和包含了修改补充文件中的要求。我方已收到的修改补充文件有:1、…………………2、………………………(投标文件正本此页后附每次确认函回执的原件,副本此页后附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第三分册 技术部分技术部分装订顺序:(一)承保及偿付能力(二)再保安排简述(三)承保及理赔项目经验(四)项目风险认识与分析(五)服务承诺汇总(六)其它 1.1承保及偿付能力2012年承保能力数据表单位:万元序号指标名称数据1资本金2公积金3承保能力说明:本项目主要考核投标单位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的自留责任,即承保能力=(资本金 公积金)×10%。承保能力额度越高说明该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越强。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各险种承保能力的相关数据,判断投标人对统保项目的承保能力强弱,承保能力越强,对该项目越有利。2012年偿付能力数据表单位:万元序号指标名称数据1实际偿付能力2最低偿付能力3偿付能力充足率说明:偿付能力充足率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指标,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除以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越高,说明该公司对于赔款的偿付能力越强。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1号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下列三类,实施分类监管:(一)不足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二)充足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三)充足I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备注:各投标单位须提供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加盖印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 日 1.2再保安排简述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合约再保险安排说明、临时再保险安排情况的设想和说明。本项目由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较大,风险需要分散,将采用由保险经纪人先行安排临时分保,再进行共保体招标的方式运作。该项目计划安排60%的风险份额至再保险市场,本项目的再保险接受人应完全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中对再保险接受人的相关资质要求标准。共保体总自留份额为保险金额的40%,如其中需要继续进行分保安排的,投标人应在此就分保方式、份额和接受人情况详细进行说明。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合约再保险安排说明、临时再保险安排情况的其他设想和说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 日 1.3承保及理赔项目经验1.投标人将最近5年承保(或尚在保险期限内)水工工程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列入“项目承保情况表”。 (如保单复印件、赔款支付凭证复印件等)2.投标人将最近5年的水工工程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理赔情况理赔案件列入“项目理赔情况表”。(例如定损单或核损单证明复印件)3.最近5年指2008年8月1日起至今。4.具体承保及理赔项目金额详见评分标准。项目承保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承保险种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万元)承保比例12345项目理赔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承保险种保险期限赔款金额(万元)1234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 日 1.4项目风险认识与分析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期和保证期的风险认识与分析。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 日 1.5服务承诺汇总投标人根据本指导内容制定详细的保险服务承诺实施计划。(一)风险管控服务承诺该服务承诺不限于以下内容:风险管控目标、计划、措施、风险培训及费用等,另外要明确防灾防损服务的具体实施措施。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和丰富服务项目内容。(二)期内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提出明确的期内服务承诺,具体内容不限于:保险培训制度、会议制度等。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和丰富服务项目内容。(三)理赔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明确理赔服务承诺详细内容,具体不限于:理赔程序、理赔时限、预付赔款安排、理赔服务保证措施等。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服务项目内容。(四)服务组织配备承诺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服务组织体系,并对该项目组织制定明确定计划,具体内容不限于:服务组织体系框架、各体系人员配备介绍、各体系人员职责等。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服务项目内容。该项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都须提供简历、资历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 日 1.6其他(如有,投标人自拟,投标人认为其他对投标有利的文件、资料) 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名称: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保险项目编号:DLKGJS-2013-02   年 月 日保险险种保险金额(万元)费率(‰)保险费(元)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10000雇主责任险65*预计人数保险费总报价RMB元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 日注: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然后再包入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附件2、评标办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评分标准名称评价因素权重分值说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0%1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技术部分承保能力16%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承保能力情况进行评定。承保能力状况承保能力(亿元)得分很强≧15100较强7~15(含7)80强5~7(含5)60一般2~5(含2)40差<20偿付能力16%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偿付能力情况进行评定。偿付能力状况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分充足II类公司≧150100充足I类公司140~150(含140)70充足I类公司120~140(含120)40充足I类公司100~120(含100)10不足类公司<1000项目承保经验10%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承保经验情况进行评定。(1)投标人每单独或首席承保一项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水工工程项目得10分, 非单独或首席承保每项得3分,该项满分20分;投标人每单独或首席承保一项50-100亿元(含50亿元)水工工程项目得8分, 非单独或首席承保每项得3分,该项满分20分;投标人每单独或首席承保一项20-50亿元(含20亿元)水工工程项目得5分, 非单独或首席承保每项得2分,该项满分15分;投标人每单独或首席承保一项5-20亿元(含5亿元)水工工程项目得2分, 非单独或首席承保每项得1分,该项满分5分。(2)投标人每单独或首席承保一项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其他工程项目得10分, 非单独或首席承保每项得3分,该项满分20分;投标人每单独或首席承保一项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其他工程项目得5分, 非单独或首席承保每项得2分,该项满分20分。说明: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或者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但是填报信息不全不予加分。2)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保单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无效的不予加分。项目理赔经验10%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五年项目理赔经验情况进行评定。(1)投保人每处理过一项赔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水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险赔案得10分,每处理过一项赔款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水工工程项目赔案得5分。无符合项目理赔经验要求的或提供证明资料无效的得分为0分。该项满分60分。(2)投保人每处理过一项赔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其他工程项目保险赔案得5分;每处理过一项赔款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其他工程项目赔案得2分。无符合项目理赔经验要求的或提供证明资料无效的得分为0分。该项满分40分。说明: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或者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但是填报信息不全不予加分。2)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定损单或核损单证明复印件),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再保安排5%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再保安排的切实性和合理性情况进行评定,好的得100—80分,较好的得79-60分,一般的得59-40分。项目风险认识与分析5%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期和保证期内的项目风险认识能力和分析程度情况进行评定。对项目风险认识全面,对风险的关键点、难点分析准确,得100—80分;对项目风险认识比较全面,对风险的关键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得79-60分;对项目风险有一定认识,对风险的关键点、难点进行了初步分析,得59-40分。商务部分信用等级3%100具有国际相关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投资级)的得100分,具有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AAA级)的得60分,具有省市相关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的得3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备注:以最高信用等级为准,不重复计算)服务承诺 5%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风险管控服务承诺、期内服务承诺、理赔服务承诺、服务组织配备承诺)情况进行评定,好的得100—80分,较好的得79-60分,一般的得59-40分。二、评分说明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报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保密要求6、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7、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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