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变电所及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变电所及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葫芦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变电所及配电工程
[ 招标单位: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050381 建筑工程|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为葫芦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变电所及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己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二次)葫芦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变电所及配电工程;
2、招标单位: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葫芦岛高新区;
5、质量要求:合格,保证按时送电;
6、资金来源:贷款;
7、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在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10/0.4KV变电所一座,安装SCB10-1250KVA变压器两台(一用一冷备用)及高低压开关柜等附属设施安装、包括高化二线T接的10KV配电线路部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计划工期:2013年9月20日——2013年10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3年8月26日-2013年8月30日9:00-16:0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 13:00时。
2、地点:葫芦岛高新区创业大厦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2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金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 程、刘东东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0003330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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