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迪迪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保障房小区智能门禁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质疑函”的质疑答复公告

关于“成都迪迪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保障房小区智能门禁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质疑函”的质疑答复公告

关于“成都迪迪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保障房小区智能门禁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质疑函”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06 16:15


质疑人名称:成都迪迪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场镇社区正街57号1幢1单元5号



邮编:610000



法定代表人:傅静涛



联系人:邱莎



联系电话:189*****115



质疑答复人: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采购人)、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1409室)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汪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投标人成都迪迪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认为“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保障房小区智能门禁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6月29日向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



详见质疑函。



二、质疑答复:



(一)关于质疑事项一的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一质疑成立,我们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具体详情请查询本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及更正通知。



(二)关于质疑事项二的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二质疑成立,我们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更正公告,具体详情请查询本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及更正通知。



(三)关于质疑事项三的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三质疑成立,我们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具体详情请查询本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及更正通知。



(四)关于质疑事项四的答复:



贵公司所提的“未采集配套的指纹采集设备”,是由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未将其列入本次采购清单内。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该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智能门禁设备均是按照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实际需要设定,故智能门禁相关设备不存在采购需求不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贵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可佐证的必要材料,质疑事项不成立,不采纳贵公司的建议。



(五)关于质疑事项五的答复: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四、商务要求中:“8.软件版权归属:平安智慧保障小区住户使用的智能手机APP、平安智慧保障小区受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管理服务系统、受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智能手机APP和平安智慧保障小区采购人使用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版权应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享有终身免费使用的权利”。“系统源代码”属于系统版权的一部分,本项目为货物采购同时附带配套软件购买,因此中标人应在项目履约验收前将“系统源代码”移交给采购人。同时,为确保软件系统在本项目合同期结束后能继续有效的运行,也需中标人移交系统源代码,以便采购人开展系统升级、维护等工作。故招标文件中要求“9.资料移交:中标人需在履约验收前,将全部货物及清单、现场实施图点位图及线路图、系统源代码、开发文档、系统知识产权等相关资料编制整理并移交给采购人”是合理、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贵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可佐证的必要材料,质疑事项不成立,不采纳贵公司的建议。



(六)关于质疑事项六的答复:



贵公司质疑事项六质疑成立,我们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具体详情请查询本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及更正通知。



(七)关于质疑事项七的答复:



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4.综合实力中:“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意味着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了一套科学管理模式,达到了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投标人履约能力的体现,也是产品质量的保障,能证明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同时,该要求也符合《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精神,可让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采购项目竞争。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不采纳贵公司建议。



(八)关于质疑事项八的答复: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9.履约保证金中:“收款账号: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10个日历日内递交至采购人”。我们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更正公告,具体详情请查询本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及更正通知。



三、相关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综上贵公司质疑事项,均未提供有效的可佐证的必要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质疑事项一、二、三、六、八成立,质疑事项四、五、七无效。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门禁 小区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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