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树焉火区灭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松树焉火区灭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准格尔旗那日松镇松树焉火区灭火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鄂公管办业受2013GCZZ03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格尔旗那日松镇松树焉火区灭火工程 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内发改能源字【2011】2174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70.00%、企业自筹30.00%、银行贷款0.00%、境外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那日松镇
2.2工程规模: 共58.66万平方米火区面积内的土方剥挖,放坡系数为38°,土方剥离深度为30米至120米,工业场地场平及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内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
2.3监理服务期: 546日历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期
2013GCZZ0323-2

监理
58.66万平方米火区面积内的土方剥挖、工业场地场平及道路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546日历天
2.4 共58.66万平方米火区面积内的土方,采用水平划分台阶开挖、剥离台阶工作面高度最大为10米,剥挖露出残煤后,按煤层厚度划分台阶高度,采出残煤,然后用黄土覆盖煤层露头,剥挖采用单斗挖掘机配自卸卡车完成。土方剥离深度为30米至120米,工业场地场平及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内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5 本招标项目准格尔旗那日松镇松树焉火区灭火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鄂尔多斯人民政府 以内发改能源字[2011]2174号、鄂府函[2012]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70.00%、企业自筹 30.00%、银行贷款 0.00%、境外投资 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近三年(2010年-2012年)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单项目土石方工程或矿山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额在100万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总监应为国家注册: [房屋建筑工程]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或者 [矿山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公司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3.5 财务要求: 近两年(2011年-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凡内蒙古自治区外进监理企业须持有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鄂尔多斯市外进监理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8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正式会员。未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会员的投标单位,需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
4.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除具备诚信库正式会员的资格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入库:
(1)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加盖单位公章)
(4) 报名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7)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8) 注:入诚信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资料无需提供
4.3 报名时间:
2013年 8 月26 日 9 时 0 分整
至2013年 9 月2 日 17 时 30 分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勿需到现场)。网上获取事宜详询****-*******
5.2 获取时间: 2013 年 8 月 26 日 9:00 时
至 2013 年9 月 2 日 17:30 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9 月 17日 15 时 0分整
6.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1)投标单位CA锁(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7)总监理工程师证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近三年(2010年--2012年)至少一项(单项目土石方工程或矿山工程合同额在100万以上)施工监理业绩合同(10)近两年(2011年-2012年)审计报告(11)质量认证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保护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认证体系(OHSAS18000或GB/T28000)(若有)(1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原件)。
(2)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7、其他:
8.1 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纸质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文件。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8.2 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石油大厦6楼610室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610号女神酒店东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雪峰 联 系 人: 王云培
电 话: 139*****206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hw@nm-highway.com
网 址: 网 址: www.nm-highway.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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