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总站新建招标公告

客运总站新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客运总站新建项目已由濮阳市重点项目建设周调度会会议纪要【2013】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濮阳市飞龙站务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背景及投资规模

1、工程名称:濮阳市客运总站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濮阳市清丰县马庄桥镇

3、建设规模:此次招标由以下工程项目组成:站房面积约11000平方米、停车场、站前广场和辅助用房及相关辅助设施(最终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4、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5800万元。

5、建设期限:360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5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20%。

二、发包方式

BT模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部、省列入黑名单,履约情况良好。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6、外省进豫企业需持有《进豫备案介绍信》。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参加投标的企业需递交的资料:法人证明书或委托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职称证书、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的证件必须和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及开标现场提供的原件均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将递交的上述“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四项报名须知第一条”所要求的材料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并加贴密封条(盖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印章)。报名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递交的报名资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及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领取方法及“招标文件购买及补遗文件、拦标价领取证明”将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请及时查阅。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6 日至2013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文化路中段地税局对面)

报名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相同,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飞龙车站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36*****9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女士

电话:138*****300

监督单位: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18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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