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健康信息网工程”区级配套工程(一期工程)”之:二院、传染病医院应用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市健康信息网工程”区级配套工程(一期工程)”之:二院、传染病医院应用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委托,就“黄浦区市民健康档案建设项目-“市健康信息网工程”区级配套工程(一期工程)”之:二院、传染病医院应用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3-10204

招标项目:“黄浦区市民健康档案建设项目-“市健康信息网工程”区级配套工程(一期工程)”之:二院、传染病医院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预算资金:260.584万元。

时间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涉及计算机软件。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 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开发、维护人员及办公场所,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 投标人必须通过“软件企业认证”;

5、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主要软件产品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有国家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7、 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投标人“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原件;

3、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投标人在本市固定经营、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等)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8月26日-8月3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带移动存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3年9月2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下午16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2日(周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5会议室。

九﹑开标::2013年9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四川中路49号605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曹喆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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