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埋石湾、吴越战、民字浜、旺家港、小合圩及燕浜村康居村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E3205840327001360001001;)
[0]埋石湾、吴越战、民字浜、旺家港、小合圩及燕浜村康居村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E3205840327001360001001;)
[0]埋石湾、吴越战、民字浜、旺家港、小合圩及燕浜村康居村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埋石湾、吴越战、民字浜、旺家港、小合圩及燕浜村康居村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埋石湾、吴越战、民字浜、旺家港、小合圩及燕浜村康居村改造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吴江区七都镇丰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的埋石湾、吴越战、民字浜、旺家港、小合圩及燕浜村康居村改造项目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 吴行审备[2021]246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招标金额: 约1500 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3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建【造】********996 12.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 ||||||||||||||||||||||
|
标签: 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