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曲靖市、保山市、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发改办法规〔2021〕246号),省发展改革委拟于2021年7—8月对2020年度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开展双随机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项目

根据相关要求,按照50%的比例在2020年度省级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本次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18个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二)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三)设备生产运行情况及节能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监督检查方式

本次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核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人员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本次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人员及组长,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在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共分2个监督检查组,每组4人,具体监督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见附件2。

五、监督检查时间

现场监督检查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8月30日,各项目的具体监督检查时间由监督检查小组与相关州(市)发展改革委及项目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曲靖市、保山市、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发展改革委派专人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组,开展本区域内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将联系人及电话报省节能监察中心监督检查组,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作好准备工作。

(二)请项目建设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及项目建设的有关资料、台账。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有关批复文件、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投产运行情况、主要节能措施及效果、能源管理和计量情况、能源消费和能效指标、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并注意安全。

附件:1.监督检查项目名单

2.监督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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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抽查 双随机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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