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网络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网络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网络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07-07


所在地:集安市

债权总额:1,013.53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将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截止2021年6月30日,债权总额合计1,013.5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45万元,利息合计568.53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1、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9,155,656.00元,其中贷款本金4,000,000.00元,利息5,155,656.00元。2008年12月22日,抵押物为第三人集安深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及商业用房(坐落在集安市胜利西路63号,产籍号为20703、20706,建筑面积分别为383.55平方米、2316.78平方米)为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设立抵押,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证号为:集房权他字第********号、集房权他字第********号)。

企业概况

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于2005年07月19日,法定代表人是孔庆森,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工商注册号:********000007,营业期限为2005-07-19 至 2055-07-18,企业地址为集安市台上镇荒崴子村,登记状态显示已更名为集安三家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抵押人情况

集安深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永强,成立时间: 2005-3-15,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H,组织机构代码证:********7,工商注册号:***************,所属行业:房地产,企业地址:集安黎明南街22号。

抵押情况

抵押物位于位于集安市胜利西路63号,以抵押人集安深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及商业用房(坐落在集安市胜利西路63号,产籍号为20703、20706,建筑面积分别为383.55平方米、2316.78平方米)为集安长白山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设立抵押,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证号为:集房权他字第********号、集房权他字第********号)。

涉诉情况:

目前该笔债权处于执行阶段,2019年12月23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吉05执恢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本案可以在2年内重新申请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第三人抵押物位于集安市区内,对面为人民银行,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资产目前维护较好,目前为出租使用,集安为旅游城市,自然环境优美,抵押资产有投资潜力,抵押物具备一定追偿价值。

2、集安市工业硅厂

债权情况

集安市工业硅厂债权合计金额979,617.15元,其中:本金450,000.00元,表外利息92, 075.40元,截止到2020年7月24日孳生利息437,541.75元。借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集安市工业硅厂两座厂房,坐落在台上镇荒崴子村,以建筑面积分别为540平方米、767.45平方设立抵押,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企业概况

集安市工业硅厂,注册资本223万元人民币,工商注册号:***************,投资人:朱广军工业硅、硅铁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台上镇三家子发电厂。

抵押情况

债务企业注册地查询,抵押物位于集安市台上镇崴子村(三家子水库坝旁),以抵押人集安市工业硅厂两座厂房(坐落在台上镇荒崴子村,产籍号为****************,建筑面积分别为540平方米、767.45平方)设立抵押,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证号为:集房权他字第********号、集房权他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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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情况:

此笔债权已通过执行证书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吉林省集安市公证处(2011)吉集证经字第82号执行证书本次执行。在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况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笔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无时效障碍。债务人已停产,抵押物可正常使用,抵押物具有一定投资价值和变现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协商确定)。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 7月7日;有效期限2021年7月7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止。

处置方式:转让、和解或其他。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000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1年7月7日


标签: 处置 网络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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