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智慧型升级改造(设备及软件购置)招标公告
公安派出所智慧型升级改造(设备及软件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智慧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2657001201 | ||||||||||||||||||||||||||||||||||||||||
招标内容: | |||||||||||||||||||||||||||||||||||||||||
清河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智慧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智慧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及软件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智慧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公安派出所智慧型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 最高限价:一标段:移动警务终端 预算金额:1178850元;二标段:一标三实软件管理系统及二维码门牌 预算金额:394000元;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08 00:00至2021-07-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在线参与开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www.hebeieb.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8290976。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
招标
|
河北信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