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瓦屋山2020年“8.18”洪灾张黑路、张沙路等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瓦屋山2020年“8.18”洪灾张黑路、张沙路等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受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瓦屋山2020年“8.18”洪灾张黑路、张沙路等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及资格预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并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满足3家小于5家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家数邀请进入谈判环节)对其发放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YCG2021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瓦屋山2020年“8.18”洪灾张黑路、张沙路等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三)项目地点:瓦屋山镇罐坪村、原共和村。
(四)工期:90日历天。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预算金额:1,785,658.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资格预审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并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进入谈判,如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满足3家小于5家的,则符合资格要求的全部通过。
本项目抽取结果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自动发送到供应商业务端,请供应商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抽取结果,采购文件在随机抽取结束后通过交易平台发送到随机抽中的供应商业务端,请随机抽中的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入川信息已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一)时间:2021年7月8时至2021年7月14日17时。
(二)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三)方式:
(1)已注册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网址:www.msggzy.org.cn);
(2)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在交易平台注册(类别:供应商<招标采购类>)后报名下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并在生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办理并绑定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与资格预审活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服务电话:028-38169393。
注:原已注册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类型的供应商,需登录交易平台在“诚信库单位类型”中修改增加“政府采购—供应商<招标采购类>”类型,并完善资料、绑定CA后参加资格预审活动。
(四)售价:0元。
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时间:资格预审日期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逾期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转换为PDF格式(或直接上传PDf版本)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在确认无误后递交至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在“交易平台—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页面下载,交易平台操作服务电话:400-928-0095。
供应商制作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小于5M,否则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二、资格预审地点:交易平台网上进行资格审查。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交易平台金融服务专区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供应商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洪雅县瓦屋山镇康庄路1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37536036
采购代理机构: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507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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