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四通加油站工程招标公告

林业局四通加油站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3]-8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露水河林业局四通加油站工程 ,已由 抚松县发改委 以 抚发改审批字[2013]6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筑规模:面积为 368 ㎡;
2.2招标范围:罩棚、站房及附属设施,资金来源:自筹;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抚松县露水河镇201国道 ;
2.4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9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年12月30日,工期462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年08月_26日至2013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到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61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需邮寄,投标人须说明详细邮寄地址,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年_09月 17 日_9时 30 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地 址: 抚松县露水河镇
邮 编: 134500
联系人:郝寿先
电 话:139*****6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五马路123号
邮 编:13004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抚松县住建局
2013年0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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