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公园禁垣区域服务设施改造夜景提升项目投标邀请书
遗址公园禁垣区域服务设施改造夜景提升项目投标邀请书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委托,对遗址公园禁垣区域服务设施改造夜景提升项目依法组织招标,现邀请以下单位参与投标:
1.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新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省万物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遗址公园禁垣区域服务设施改造夜景提升项目。
2、项目范围: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凤阳县遗址公园禁垣区域,主要施工内容为:新装88台LED瓦楞灯(6W)、550台LED洗墙灯、73台LED投光灯、1台照明配电箱,管线敷设等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
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9435.77元,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15%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即441520.40元,投标人报价必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完成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为2年)
二、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开标时须手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于密封袋中。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内容的实际资料。
7、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后果自负。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2)获取时间:2021年7月7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10、开标程序:
1)查验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5)宣布中标单位名称,开标会结束。
1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符合性审查后无效:
(1)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工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
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作流标处理。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即投标文件经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4500元、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执行)(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公章)
地址:凤阳县境内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5*****54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05-508室
联系人:余 工、张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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