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1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HZZB-201
2、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275,614.93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1项,采购预算: 1,275,614.93元,项目概况: 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渗滤液站位于城关镇西窑村红岩沟,距县城中心2公里,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进水)为80m3/d。拟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实施运营管理,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管理人员并承担劳务工资、缴纳水电费、购买药剂并承担费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标准要求。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据实结算;每立方米水全费用固定综合最高限价为57.98元,年进水量(原水)暂按22000立方米估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4 00:00:00至 2022-06-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采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要一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4 17:30:00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汇入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发至********30@qq.com邮箱进行缴费确认(联系电话****-*******)。文件购置费汇款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户名: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 账号:****************009821。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7时30分。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95、********00。6.请各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1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人:杨凡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侠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7日
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1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HZZB-201
2、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275,614.93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1项,采购预算: 1,275,614.93元,项目概况: 岚皋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渗滤液站位于城关镇西窑村红岩沟,距县城中心2公里,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进水)为80m3/d。拟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实施运营管理,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管理人员并承担劳务工资、缴纳水电费、购买药剂并承担费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标准要求。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据实结算;每立方米水全费用固定综合最高限价为57.98元,年进水量(原水)暂按22000立方米估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4 00:00:00至 2022-06-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采用投标保函的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要一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14 17:30:00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汇入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发至********30@qq.com邮箱进行缴费确认(联系电话****-*******)。文件购置费汇款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户名: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 账号:****************009821。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7时30分。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95、********00。6.请各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1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人:杨凡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侠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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