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苏州市级党政机关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招标公告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苏州市级党政机关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C2021-G-123

2.项目名称:苏州市级党政机关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元整(¥2.00)

4.采购需求:

具体租车定价标准如下:

车型

包天可用

公里

包天可用

时间

包天价(元)

超公里价格

(元/公里)

超每小时

(元)

过境过路费

45座、53座大客

100

8小时

1000

6.5元/公里

100

垫付

37座大客

100

8小时

900

5元/公里

80

垫付

10~19座中巴

100

8小时

1000

4.5元/公里

80

垫付

面包车

100

8小时

700

4元/公里

60

垫付

7座商务车

100

8小时

700

3.5元/公里

50

垫付

5座轿车

100

8小时

500

2.5元/公里

50

垫付

备注:

1.不足4小时按包天的70%计算,超时4小时按壹天计算。

2.车辆含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元人民币,乘运意外险40万元/位。

3.以上行程含发票税收,不含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超包天100公里计算方式:包天价+(超出公里*车型超公里单价)+过路费=实际金额

4.如超出以上车型需求,投标方须承诺提供保障,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服务期限:两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承包\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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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投标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营业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7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4,********6;咨询电话:139*****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提交投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 7月3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李黔凌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艳婷、方思然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公务用车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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