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招标公告
皮卡车招标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皮卡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询价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询价采购(2013)第147号(总第618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项目 | 型号 | 数量 | 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皮卡车 项目 | 广汽吉奥 | 4台 | CA491QEB汽油发动机 | 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毕。 |
排汽量≥2.2L,功率≥76KW | ||||
空调、四门电动门窗、遥控中央门锁 | ||||
助力转向、制动需带ABS、带MP3式收放机 | ||||
水晶钻石大灯、绿色隔热玻璃、轮辋装饰罩及备胎、 | ||||
三角警示标志、千斤顶、随车工具 | ||||
售后服务要求至少30个月或7万公里非易损件保修。 |
四、报名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房间
五、投标报价:为采购项目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后的价格(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等一切杂费)
六、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
3、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七、交货期、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安阳市内指定地点。
八、询价截止时间、地点:2013年9月2日9:00时,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房间(安阳市平原路与紫薇大道交叉路口向北100米路西)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贰仟元整。
中标单位缴至以下账户:
(一)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二)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70*****29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三)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6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文明大道支行
(四)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一、货款结算办法:中标单位持采购单位及专家等出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及中标单位填写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依据,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核确认后由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
十二、其他:投标人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参加询价,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后和报价表一起传过来)。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人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十四、本次询价采购经询价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十五、联系人:郭朝冉
报名电话:0372-******* 传真电话:0372-*******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表
投标人: 年 月 日
标段 | 采购项目 | 投标人报价 |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A | ||||
B | ||||
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配置、售后服务及供货时间承诺: 代表人签字(公章): |
投标人联系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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