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河片区主排水(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田家河片区主排水(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田家河片区主排水(梅子溪路-临港大道)工程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1]45号、宜高经发[2021]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椐2020年《田家河雨水排水规划》的结论,田家河园区排水主要以杨家湖作为主排通道,采用分区排水,以规划公路为界分为四区,新建四处横向排水渠,就近分别从老林沟、三星苑、马家铺闸、勤丰路渠排入长江。规划排水标准为设计降雨重现期2年,降雨历时20min,同时需满足50年一遇防洪标准。
规划排水渠长度为:主排水渠整治长度8.2km,横向排水渠长度为6.5km。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8亿元,一期河道防洪安全治理投资约为5000万元。
2、建设内容:土石方工程、边坡硬化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及绿化恢复工程等。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
5、招标内容:完成田家河片区雨水排水通道项目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及一期河道防洪安全治理项目招标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上述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及报批工作,提供技术交底、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参加竣工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6、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勘察工作,6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后15日内向发包人交付施工图,施工图经图纸审查机构出具审核意见5日内提出回复意见。
7、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查设计审查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1年3月-2021年5月连续三个月有效缴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且为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注: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1年3月-2021年5月连续三个月有效缴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且为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注: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1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定: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7月8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5号
联 系 人:黄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珠海路8号
联 系 人:谭云龙
联系电话:****-*******
2021年7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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