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公安局-临高县二中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临高县公安局-临高县二中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高县二中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7-28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高县二中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工程项目编号HNHGT2021-138
预算金额(万元)220.443058
最高限价(万元)194.428799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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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3)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9)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2021-07-07至 2021-07-14 ,每天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7-28 15:00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4、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发布。5、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标讯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临高县公安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临高县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工****-********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
项目联系人黎工项目联系电话****-********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项目概况

临高县二中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8日15点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GT2021-138

项目名称:临高县二中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58元

最高限价:*******.99元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临高县二中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禁毒产品购置等。

招标范围:专业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7日19时002021年7月14日17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28日15点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高县公安局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            

联系方式:吴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联系方式:何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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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育基地 毒品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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