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宣传及纪检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宣传及纪检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宣传及纪检取证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方式招标公告

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宣传及纪检取证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专用摄像机

参数:产品类型:高清摄像机,闪存摄像机,可更换液晶屏尺寸:3英寸最大像素:1670万有效像素:1610万

1

专用录音笔

扩展卡:可扩展16GB存储卡录音时间:录音功能:

4

专用数码相机

参数:机身特性:全画幅数码单反,产品定位:高端单反

1

专用扫描仪

产品类型:馈纸式 最大幅面:A4 扫描元件:

1

取证专用针孔摄像机

主处理器ti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

1


2、招标文件编号:ZTSJ-NZC/D13009 固(原)交易采招【2013】14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l、营业执照(数码产品、照相器材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付款方式:三年内逐步付清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4、公告及报名

4.1 公告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8月31日

4.2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2日(节假日顺延),每天8:30—11:30、14:30—18:00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4日

5、招标文件获取

5.1标书费人民币300元,缴纳了标书费方可领取。

5.2本项目标书费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原则上标书费以现金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外地企业无法缴纳现金的,供应商必须以公司名义在规定时间内用转账方式交纳,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个人名义缴纳或以公司名义缴纳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的不予受理。

5.3外地企业可与代理机构联系在网站下载或电子邮件传送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3年9月17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扶贫发展试验区建业街)。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提缴:原则上供应商在开标1小时前当场提缴。无法当场提缴的,供应商必须以公司名义用转账方式于开标前2日提缴,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以个人名义缴纳或以公司名义缴纳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的不予受理。

7.2退付:投标结束后,次日(节假日顺延,过期不候)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手续,待采购项目完成验收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及验收报告办理退付手续;落标的供应商凭收据退付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文化中街支行

7.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王耀军 电话: 137*****1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财务咨询电话:0951—******* 联系人:刘 丽

报名咨询电话:0951—******* 联系人:孟琳琳 邵 玲

业务咨询电话:0951—******* 联系人:孟琳琳 邵 玲

邮 箱:ztsjz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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