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路灯、景观灯、电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路灯、景观灯、电气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路灯、景观灯、电气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委托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路灯、景观灯、电气安装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路灯、景观灯、电气安装工程)
4.工程地点: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院内
5投资总额:801574.34元
6.采购范围:土方、土建、机电安装工程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9月14日,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日。
二、承包商条件
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承包商要求:
本项目对承包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承包商,请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税务登记证;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二级的注册证书;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3日,每天8:30时-11:30时,13:00时-17:00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
注:承包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迟到视为弃权。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14:00时,迟到视为弃权。
4.竞争性谈判时间:2013年9月4日14:00时。
5.地点:鞍山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六、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七、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地 址:鞍山市高新区
联 系 人:阎 东
电 话:****-*******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李晨曦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 号:****************27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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