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储备补充耕地核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储备补充耕地核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1-0708-1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储备补充耕地核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第二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244号)的文件精神,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批示精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核查部备案数据库中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核对备案信息与实地状况,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真实可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5日16: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 ********0@q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0@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健
电 话:***-********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