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山乡石佛桥自然村河道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吕山乡石佛桥自然村河道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吕山乡石佛桥自然村河道整治工程
发包公告
本发包项目吕山乡石佛桥自然村河道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吕山乡石佛桥自然村河道整治工程位于吕山乡石佛桥自然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护岸采用松木桩,总计300m,左岸150m,右岸150m,具体详见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35.5万元。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承包人资格要求
2.1承包人必须为年度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内企业(水利专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2.5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承包者,请于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701室(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发包文件。发包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承包文件的递交
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申请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承包人应在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将承包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发包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承包申请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承包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公开发包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工
公开发包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701室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整治工程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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