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

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

XJKSJCK-GZGC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2021】44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局以贾交复【2021】1号 批准, 项目业主 为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包含三个部分,分别为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渠化改造,新建徐贾快速通道入口匝道以及大西线纬五路至纬七路段改造,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境内,具体详情如下:

(1)大西线改造工程,路线起于规划纬五路与奥特莱斯西南侧出入口交叉处,沿规划红线向南止于规划纬七路处,路线全长0.509km.

(2)新建徐贾快速通道入口匝道,其起于大西线,向西利用徐贾快速通道现状通道下穿后与徐贾快速通道相接,全长626.112m.

(3)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

本标段建安费:约 3500万元。共设一个标段,即:XJKSJCK-GZGC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安全设施、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计划施工工期:2021年 8月 2日至 2021年 9月 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 60分。

企业自 2018年 1月 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公路工程道路施工项目。

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处理。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8年 1月 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2018年 1月 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万元的公路工程道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2018年 1月 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 万元的公路工程道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它在建项目。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

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它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7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的“项目职务” 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 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

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行政中心东区C座

联 系 人:吕广林

电 话:****-********

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贾汪区康馨园N2-04-06室(转型大道北侧)

联 系 人:时莎莎

电 话:****-********150*****212

电子邮箱:136*****288@163.com

8.其他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4、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 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5、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 7月 8 日17 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 17 时。

6、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7 月29 日10 时 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27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 年 7 月29 日11 时 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8、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9、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局仅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由310国道与徐贾快速通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

2021 年 7 月 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通道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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