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XTC-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内容:为建立完善的财会管理体系,搭建高效的新一代财务管理系统,及时有效的为管理层提供战略决策支持服务,结合阳光消金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启动阳光消金的财务系统升级项目;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3.资金来源:自筹。

4.合作期限: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作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5.中标人数量:一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承诺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二次开发内容源代码给招标人(核心商业系统源代码除外);

(6)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7) 投标人须在以往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报名资料如下:

l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5) 其他说明: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9日14:00: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华通大厦B座北塔421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院1号楼17层

邮编:10004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邮  编:100048

电话:***-********-***

传  真:***-********

联系人:李慧劼、田云江、梁莹

电子信箱:gxzblhj@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

1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北京市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第2条

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第3条

合作期限:见招标公告第4条

中标人数量:见招标公告第5条

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25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第6条

3

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

4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2份(电子版为PDF格式,签字盖章后正本的完整扫描件,U盘形式)。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附上正确、有效的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接收投标保证担保的银行账户(※该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保证金):

开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账号:***************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自身名义递交,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说明:A:投标保证金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B: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年利率/360×计息天数;C: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结息日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D: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计息清单,并请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后退还保证金利息。若投标人不需要退还利息,请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6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9日14: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华通大厦B座北塔421会议室。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字样。

8

招标服务费按照系统建设费用总价为依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服务类标准的75%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中标人交纳招标服务费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开据服务费发票。

9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10

投诉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涓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

1.2 项目基本情况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进行招标组织工作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系指2.1款中的“招标人”及2.2款中受“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方要求,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4 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中法人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

3.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方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版发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通知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方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方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9. 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5)商务条件偏离表;

(6)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条);

(7)投标人基本情况信息表;

(8)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要求出具的证明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和规定的资料和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

(9)招标方要求的其它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和补充的其它内容。

1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进行填写,根据需要投标人可以扩展。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12.2 投标方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3 采购控制价

本次项目招标人设有采购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报价均系指含税价。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书、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

14.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4.1投标人必须按本款要求提交充分的证明其能力和资质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1)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9)

(2) 投标人公司简介(可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发展历程、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资质荣誉、行业地位、从业经验、产品开发、服务体系、质量控制标准等内容)。

(3)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项目、案例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5) 投标人财务状况一览表;

(6) 最近一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文件;

(7) 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身份证明、工作及经验简历表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经验证明材料(见附件10和11);

(8) 商务承诺及服务承诺;

(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5. 证明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需求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提交证明其货物或服务经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样、图片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5.2.1 技术方案

l 对本项目需求和目标的理解;

l 说明本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

l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应对措施。

15.2.2 技术响应偏离表(见附件6);

15.2.3 维保及售后(售后服务、维保方案、服务承诺);

15.2.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

16.2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笔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方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6.4 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利息(如有),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利息(如有),在中标人有效地履行了本投标人须知第33、34条之规定后,予以退还。

16.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中标后未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3)存在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至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日历天,在此期间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方有权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内容与格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送交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两份(电子版为PDF格式,签字盖章后正本的完整扫描件,U盘形式);正副本应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采用标准A4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需编制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

18.3 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18.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补充通知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若有改动,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章;

18.5 招标方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字样。

19.2 在封套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 项目名称;

b. 招标编号;

c.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d. “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9.3 所有投标文件的封套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9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0.2 出现第7.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16.9款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3.2 开标会议将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承诺默认开标结果;

23.3 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将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交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加以记录;

23.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标识和密封的;

(b)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3.5由招标代理机构整理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6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递交的修改、撤销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方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方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聘请的技术和经济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异议、评估和比较。

25.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差;

25.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导致其投标将被拒绝,则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对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偏离的;

(6)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采购控制价的;

(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8)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

(9)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0) 有其他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

25.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条件、条款的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5.6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性差错的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为: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26.2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评标委员及评标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

26.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7.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27.1 招标方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7.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不考虑投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的价格调整(若有)。

28.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8.1 评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2 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部委12号令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29. 保密

29.1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29.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29.3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和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30. 定标准则

30.1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的投标应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30.2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0.3 《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选择下一个投标人作为合同授予人;

30.4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或其自有产品涉及到侵权行为或侵权纠纷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索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声誉损失及经济损失。

31. 中标通知

31.1 评标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5日后,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 对未中标者,招标方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32. 合同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 招标人在合同实施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和服务的数量或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方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34.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5. 招标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异议与投诉

36.1 异议、投诉实行实名制。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异议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异议、投诉处理工作按照先异议后投诉的顺序开展。

36.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者评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提出异议,并在规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异议。①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②对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③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④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36.3 如果您在此次招标中有任何不满,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您所遇到的问题将会及时妥善地得到处理。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投诉电话:***-********

联系人:夏涓

37. 法律适用

37.1本项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配套规章等。


第三章 合同条款




项目

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CEBSCF-(公司缩写)- 年月日(例********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合同模板版本号:v11



目 录

********">第一章 合同结构

********">第二章 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

********">第三章 标的与价款

********">第四章 支付方式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 外包监管合规要求

********">第七章 技术资料和文档

********">第八章 质量要求

********">第九章 风险责任的承担

********">第十章 交付与验收

********">第十一章 试运行

********">第十二章 项目推广

********">第十三章 售后服务

第十四章 培训

第十五章 保密

第十六章 技术成果的权属与分享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变更、终止

第二十一章 附则

附件一:承诺函/中标通知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工作范围说明书

附件四:阳光消金安全保障公约

附件五:保密协议书

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七:培训方案

附件八:服务水平协议(SLA)

附件九:阳光消金外包人员保密承诺书(范本)

附件十:阳光消金外包人员安全保障公约(范本)


甲方: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院1号楼17层2008

邮政编码: 100040

技术联系人:E-Mail地址:

电 话:

业务联系人:业务部门:

E-Mail地址:电 话:


乙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E-Mail地址:

电 话:移动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或“阳光消金”)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项目的软件开发,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中,甲方为唯一委托方,乙方为唯一受托方,双方享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章 合同结构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合同由如下各部分共同组成一个完整合同,各部分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 合同正文

2. 附件一:承诺函/中标通知书

3.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附件三:工作范围说明书

5. 附件四:阳光消金安全保障公约

6. 附件五:保密协议书

7. 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

8. 附件七:培训方案

9. 附件八:服务水平协议(SLA)

10. 附件九:阳光消金外包人员保密承诺书(范本)

11. 附件十:阳光消金外包人员安全保障公约(范本)

第二章 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项目名称:

第三条 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三:工作范围说明书)

第四条 名词及术语解释: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使用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根据公开招标结果,项目合作周期为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日止。甲方以项目整体验收报告为准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估,符合要求则依据招采人员单价签订后续合同(此文字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删除)。


第三章 标的与价款

第六条 合同标的与价款

序号

人员级别

人月单价(元/人月)

工作量(人月)

小计(元)

备 注

1

初级





2

中级





3

高级





(最终优惠)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七条 本合同含税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不含税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第四章 支付方式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通知以及经认证有效的税率为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 ;按照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共同完成软件的安装、测试、上线,系统稳定运行X个月(新建项目3个月;升级项目1个月)后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并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通知以及经认证有效的税率为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按照本合同约定,阶段性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X个月(新建项目12个月;升级项目3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软件做最终的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通知以及经认证有效的税率为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全部剩余款项,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发生调整,价税合计金额即付款额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和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进行调整。

第九条 如乙方无法提供前款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乙方实际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低于合同约定税额,相应未提供或低于约定的税额部分应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补偿金。

第十条 乙方达到本合同附件八:服务水平协议(SLA)中第七条服务水平和指标中规定之标准,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支付方式支付价款。乙方未达到本合同附件八:服务水平协议(SLA)中第七条服务水平和指标中规定之标准,甲方将在支付价款时,依据服务水平协议(SLA)中相关罚则,从价款中扣除未达到服务水平要求的处罚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价款按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

第十二条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全称: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业务需求,安排需求讨论,并对乙方提供的《业务需求分析说明书》进行确认。

2、 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测试所需的运行环境以及相应的用户测试案例和数据。

3、 甲方负责提供系统的运行环境和条件,包括机房场地、生产用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等必需的物理设施,还应包括最终与生产主机相应版本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及中间件等支撑软件系统,及相关技术、业务部门的配合。

4、 甲方负责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测试和验收,确认开发成果。

5、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付款。

6、 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发计划实施本项目,并满足甲方的功能需求、业务需求及业务变更需求,按期完成项目的开发和推广任务。

2、 乙方负责对业务需求进行分析,并形成《业务需求分析说明书》;

3、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项目管理规范和软件工程管理过程进行软件开发活动,实施过程中的文档、代码等交付物应满足甲方质量管控要求。

4、 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时交付开发成果并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协助甲方掌握开发成果。

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负责提供故障处理技术咨询、系统性调整及由于需求变化引起的系统修改和升级。

6、 乙方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和业务操作方面的培训,提供培训师资和教材。

7、 乙方有义务保持项目组中成员的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以确保本项目如期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项目负责人和关键人员。

8、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积极配合项目考核及年度评审方面的工作。乙方如不能符合甲方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或对甲方利益造成严重危害时,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

9、 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考勤制度,各种请假以及调休、轮休事宜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影响甲方的工作进度安排。乙方人员请假期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指派其他人员加以替代,乙方有责任安排好原服务人员与替代人员之间的交接工作。

10、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经营状况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产品信息、人员总体情况等。

11、 乙方在以上信息有重大变更时,应在两周内及时向甲方通报(填写《阳光消金IT外包供应商重大变更通报表》)。

12、 乙方如有提供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在销售或提供前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和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13、 乙方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应用软件和程序代码等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乙方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应用软件、程序代码等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甲方。

14、 乙方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应当向甲方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乙方不得从事非法侵入甲方网络、干扰甲方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甲方网络安全的活动,同时应对乙方人员进行相关要求的培训宣贯。

15、 外包监管合规要求

16、 按照甲方监管机构对科技外包服务合同的强制性要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做出下述声明和保证。

17、 乙方(及乙方雇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相关监管政策,同时应当遵守阳光消金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18、 乙方应当接受并配合银行业监管机构安排的监督检查、风险评估或审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的对乙方遵守本合同条款相关的检查。

19、 对于甲方或银行业监管机构对乙方开展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监督检查或审计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0、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使用合法的软、硬件产品。

2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任何与合同约定服务不相关的活动。

22、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定期通报服务提供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通报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2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资源应当至少与其对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资源相互逻辑隔离,仅甲方具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的最高访问权限。

24、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经营状况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产品信息、人员总体情况等。

25、 乙方不得将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活动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26、 乙方不得将外包服务的主要业务分包,对于合同中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乙方应当继续保证对服务水平和系统控制负总责,确保分包服务提供商能够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所有相关条款。

27、 乙方应当对分包服务提供商进行有效监控,对分包服务提供商的变更应履行及时向甲方通知或报告审批的义务,因分包服务提供商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造成甲方直接和间接的资金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28、 乙方应保障甲方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当甲方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外包合同。

29、 未经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数据以任何形式转移、挪用或为自身谋取利益。

30、 乙方不得在合同允许范围外使用或者披露甲方的信息,以防止信息被非授权使用;在订立合同和执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甲方保密信息。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解除。

31、 项目完成后,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形成的设计方案、文档和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其内部运作时使用、复印、修改可交付对象及制作其衍生产品,无需为此权利和授权再支付任何费用;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以上成果,也不得将以上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2、 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任何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和图表等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因乙方违反本承诺造成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3、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4、 本合同生效前,甲乙双方应共同确认本合同是否需要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工作,甲乙双方共同认为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应先完成审查。双方共同确认不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但因国家监管要求变化,合同生效后又需要开展网络安全审查的,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甲方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工作。若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没有通过监管部门网络安全审查,本合同立即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退货。上述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工作中,乙方所耗费的时间不计入项目服务周期,乙方产生的费用不计入项目成本。

35、 乙方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第六章 技术资料和文档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业务需求分析说明书》

2. 《项目开发计划》

3. 《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4.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5.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以及建库脚本》

6. 《项目测试计划》

7. 《系统编码规范》

8. 《系统安装手册》

9. 《用户操作手册》

10. 《业务综合测试报告》

11. 《压力测试报告》

12. 《系统维护手册》

13. 《系统上线计划(含培训计划、推广计划)》

14. 《项目验收报告》

15. 《代码走查单》

16. 《项目主计划》

17. 《项目过程裁减表》

18. 《项目月报/季报》

以上需乙方提交的文档,须按甲方要求的文档模版编写。(如有不适用的交付物,不允许在以上列表中直接删除,请进行标注并添加必要的说明。)

第七章 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在项目成员中指定配置管理员,负责开发过程中的配置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 乙方在软件开发计划确定后应当制定《软件配置管理计划》,在开发过程中当配置管理计划中的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对配置管理计划进行维护。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采用甲方统一的配置管理工具,对开发过程中文档、代码等相关配置项的产生、变更、发布进行管控。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中自带有配置管理工具的经甲方批准后可以除外,但配置管理活动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

第十九条 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定期对本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负责相关不符合项的关闭解决。

第二十条 乙方在项目过程中提供的交付物应符合本合同约定,交付物应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第八章 风险责任的承担

第二十一条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项目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的比例为50%、由甲方承担的比例为50%。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一旦发现上一条款的规定,可能导致项目失败或者部分失败,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使用正版的第三方软件工具对甲方项目进行开发和测试,并向甲方提交使用正版的第三方软件工具编译生成的软件的可执行代码。对于乙方在开发测试甲方软件过程中使用非法的第三方软件引起的商业纠纷,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九章 交付与验收

第二十四条 验收的主要标准为:1、应满足业务需求,符合设计要求;2、应满足《工作范围说明书》和《服务水平协议》要求;3、应体现先进的管理理念或同业良好的实践做法,具备一定的先进性;4、便于操作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 对所有的软件完成测试和验收后,甲乙双方需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第十章 试运行

第二十六条 自软件安装、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系统进入试运行期。

第二十七条 试运行期 3 个月(要求不低于3个月)。第十一章 项目推广

第二十八条 推广范围为 。

第二十九条 推广分工
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



第十二章 售后服务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所有软件,需由乙方提供 12个月(7*24小时)免费质保服务。免费质保服务期限以软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服务地点为甲方指定的使用地点。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人:

第三十一条 乙方承诺在免费质保服务期内,对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软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和技术咨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承诺在免费质保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及时的故障排除服务。解决故障的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支持。电话响应时间为0.5小时。对于不能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有效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响应时间 北 京 为4个小时,外地为12小时。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定期回访和巡检,专人服务快速应答。巡检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巡检内容为应用系统全方位的健康检查。

第三十四条 如乙方提供的软件有升级,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所购买模块的升级服务。

第三十五条 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应用程序有漏洞(包括在系统验收合格后发现的),乙方应免费提供补丁,并完成升级。

第三十六条 在质保服务期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本应用系统所使用的服务器相关程序(包括操作系统、防病毒、操作系统补丁、数据库和中间件及程序)等的重装和升级,程序由甲方提供。

第三十七条 乙方负责给出系统程序的备份方案和数据备份方案。

第三十八条 售后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

第十三章 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为了使软件能够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训,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附件七:培训方案)。


第十四章 保密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版权、专利等,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解除。

第四十一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该另一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信息均构成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受信息的一方除非以履行本合同为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该等保密信息,但接受信息的一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在此情形发生前,接受信息的一方应当首先通知提供信息的一方该等法定披露的范围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关的计划和项目书及资料等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实施的工作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如有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约束相关人员或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在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目的达成后或人员离职后仍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如相关人员或公司、公司分支机构等泄露保密信息,违约方应承担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乙方应将甲方的客户资料(如有)与乙方其他的客户资料区分,并进行单独保管和存档。

第四十五条 乙方项目参与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十六条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按照甲方要求销毁或归还乙方保存的所有客户资料。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者泄露保密信息,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者泄露保密信息而触犯有关法律,甲方有权依法请求有关部门追究乙方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乙方未经甲方确认和同意,不得发布商务合作的信息和宣传文章;如有违反,将保留追索乙方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 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甲方需要和乙方人员签署附件九《阳光消金外包人员保密承诺书》,乙方人员应保证切实遵守其中条款。

第五十条 为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甲方需要和乙方人员签署附件十《阳光消金外包人员安全保障公约》,乙方人员应保证切实遵守其中条款。

第十五章 技术成果的权属与分享

第五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形成的设计方案、文档和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在项目验收前应将完整的项目源代码交付给甲方;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以上成果,也不得将以上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十二条 甲方拥有可交付物(其中包括文档、程序和源码)的一切知识产权,有权在其内部运作时使用、复印、修改可交付对象及制作其衍生产品,无需为此权利和授权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十三条 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外包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建设,被授权的第三方外包人员有权使用所有过程文档及最终可交付物,并无需为此权利和授权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十四条 乙方承诺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任何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和图表等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因乙方违反本承诺造成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五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合同对方,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有关履行问题。

第五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 乙方违约

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误,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如乙方超过约定的项目完成时间30天仍未向甲方交付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 由于乙方在产品设计、开发和升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造成甲方直接和间接的资金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3. 因乙方指派项目人员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发生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的,乙方与乙方指派人员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由于乙方及乙方人员违反附件四《阳光消金安全保障公约》相关要求,乙方应按照附件四中罚则要求支付罚款金额或损失赔偿金。

5. 由于乙方及乙方人员违反附件五《保密协议书》相关要求,乙方应按照附件五中违约责任条款支付罚款金额或损失赔偿金。

第五十九条 甲方违约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必备设备及软件的准备,致使项目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对项目计划重新作出安排。

第六十条 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十二条 在争议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变更、终止

第六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 合同变更

合同一方提出变更,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通知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六十五条 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规定之双方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2)合同解除;

(3)法律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下列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个工作日时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3)乙方的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4)乙方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甲方满意的保证甲方项目按原计划顺利完成的解决方案。

(5)乙方依法提出破产申请,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裁定破产,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对象,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陷于与债权人调停状态。

(6)乙方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A、其章程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B、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C、其或其子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

(7)乙方涉及将会对乙方的财务状况或乙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8)乙方的财产被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或监管,已经或可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9)乙方在甲方本合同相关项目组人员的月度流动率达到20%(含)以上;(人员月度流动率=月度流动人数/[(月初项目人数+月末项目人数)/2)]*100% )。

(10)乙方拖欠在甲方服务人员的工资超过2个月(含)以上。

(11)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并未能作出令甲方满意的补救。

(12)发生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实质性地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5、当事人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按照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二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签约地为北京。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若由授权代表签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六十八条 甲乙双方须提供的文件是本合同附件,所有附件是本合同必不可缺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以本合同正文为准,但本合同附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乙方在甲方招标过程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是本合同必不可缺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投标文件内容和本合同相关条款有冲突,以保障甲方最大利益为原则。

第七十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均用中文书写。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违反上述两项法规的,其责任由甲乙方各自负责,彼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乙方: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盖章:盖章:

附件一:承诺函/中标通知书

(提示:将商务谈判时签署的承诺函或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扫描附加此处。)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以下简称授权代表)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 合同的签署工作,本授权自年月日起生效。

我公司对上述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公章)

日 期:日 期:


附件三:工作范围说明书

1.目的

XXX

2.项目工作概述

本章说明了项目的工作目标及范围、项目组织及双方职责,以及其他有关项目总体情况概述。

项目背景

本节描述项目的主要的背景情况

项目目标

本节规定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各项具体目标

- 项目总体目标

- 项目目标1

- 项目目标1

……

项目范围

本节在项目目标基础上界定项目的实施范围

- 本项目范围如下:

项目内容

本节说明与项目目标和范围对应的项目工作内容,例如相关项目成果、交付物。

- 工作内容1

i. ……

ii. ……

- 工作内容2

- 工作内容3


项目组织

本节规定甲乙双方在项目团队中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以及职责分工。

- 组织架构

- 人员配备

- 职责分工


其他有关项目概述的说明

……

3.项目工作安排

本章在项目目标和工作范围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项目的实施方法,以及项目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时间安排。

项目实施方法

本节描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方法和计划方案

本项目实施采用的主要方法是

……

项目工作计划

本节描述有关项目阶段主要成果的约定工作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具体职责分工

项目工作计划表

阶段名称

工作内容

主要成果

甲方职责

乙方职责

项目启动阶段

·

·

·

·

项目实施阶段

·

·

·

·

项目交付阶段

·

·

·

·

项目推广阶段

·

·

·

·

项目时间表

本节描述有关项目各个阶段工作计划的时间安排


项目时间表

阶段名称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第五周

……

第N周

阶段1








阶段2








阶段3








阶段4








……









主要交付物说明

本节对主要的交付物进行具体说明

本项目的核心交付物为《。。。报告》、《。。。报告》和《。。。》等三份报告,均为PowerPoint格式。

- 《……报告》为……阶段的核心交付物,其具体内容为:

1. 概述

2. ……

- ……


其他有关项目工作的说明

本节描述其他有关项目工作的说明,例如项目中采用的关键技术、项目关键点等

……

4.其他

对以上章节未包括的有关工作范围的内容进行说明,例如项目沟通机制、项目验收条件,以及双方其他的有关承诺。


附件四:阳光消金安全保障公约

安全保障公约书

甲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目的

第1条 为保障甲方、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工作环境中的财物及人身安全,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特缔结本安全保障公约书(以下简称“本公约”)。

出入

第2条 必须遵守甲方不同办公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要求,主动按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或者进行出入登记。

第3条 必须遵守甲方的机房等敏感场所管理规定,要求得到批准并在甲方员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等敏感工作场所。

防火

第4条 禁止携带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工作环境。

第5条 办公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吸烟或焚烧其他物品,如有违反,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罚款金。

第6条 发现火险隐患时,及时报告处理,必要时及时报警。

第7条 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禁止占用公共空间,禁止阻塞消防通道。

第8条 禁止在办公环境内使用大功率加热型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热毯等。

用电

第9条 电源电闸下方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仪器设备。

第10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超负荷用电和电线短路。

第11条 使用电脑等电器设备,或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下班前必须关机、断电。

第12条 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13条 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

上网行为

第14条 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上网行为管理要求,按照审批流程获取合法的上网账号并纳入行为监控系统;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访问网络,不得浏览和下载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入网设备

第15条 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办公网络接入管理要求,乙方工作人员需经甲方审批后通过甲方专用PC接入甲方办公网络,不得使用专用PC访问互联网,并确保专用PC的完整性和合理使用;禁止乙方自带计算机设备接入甲方办公网络。

病毒防范

第16条 必须遵守甲方防病毒管理相关规定,乙方工作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在专用PC上安装指定的防病毒软件,并自动升级病毒码。

防盗

第17条 乙方工作人员出入甲方办公场所需妥善保管好乙方财产及其本人的物品,不得将财物和移动设备放在无人值守或人员混杂的公共场所,不得将现金、有价证券或者贵重物品存放在固定或临时工位,移动计算机设备下班后应妥善收存并不得存放在临时工作场所。

工作纪律和商业保密

第18条 乙方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纪律,保守工作过程中有意或者无意获知的甲方客户信息等重要商业秘密;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在合同约定或工作之外的用途使用或传播从甲方获取的任何信息。

第19条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落实执行工作中获得的甲方信息的及时销毁,并对本公司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现并由甲方认定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视同公司违约,但甲方保留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惩处的决定权和责任追索权,该项权利不限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

安全保卫

第20条 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在工作环境中禁止吸烟以及有关防火、用电、防盗等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罚则

第21条 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均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对乙方进行罚款:违规情节较轻的,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违规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在50000元以上,同时甲方有权对对乙方进行警告、清退人员、通报批评、解除合同等处理。如罚款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22条 因乙方指派项目人员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发生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的,乙方与乙方指派人员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修改

第23条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公约进行任何修改。

其它

第24条 本公约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25条 本公约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意协商解决。

第26条 本公约各条标题仅为方便所致,其存在不影响本公约各条款的含义与解释。


附件五: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守甲方的保密信息缔结如下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目的

第1条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要求乙方及乙方人员确保对其所知悉的甲方公司的技术成果、业务数据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守秘密。

保密信息

第2条 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等信息,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对于乙方在甲方项目中开发服务所形成的相关成果,包括应用系统和技术文档;

2)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甲方要求的工作范围、任务描述、完成标准;

3)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业务数据、客户信息、系统口令及其他技术资料;

4)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5)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内部义务规章制度等;

6)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等;

7) 根据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保守的其他商业秘密;

8) 以上信息的复制品。

第3条 符合前项但如同时符合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不属于本协议的保密范畴之内:

1) 甲方在向乙方公开之前,已经是被公开的信息或已经在公开的印刷刊物上刊登过的信息;

2) 甲方在向乙方公开后,非因乙方(含乙方的职员)的原因,致信息被公开或刊登在公开的印刷刊物;

3) 乙方根据法律、法庭指令、政府或主管该方的其他权力机构的指示、要求、询问而必须披露的信息;

4) 与披露信息无关,乙方独自开发的信息。

保守秘密

第4条 对于保密信息,乙方有权向与项目有关的负责人及职员披露,但不能泄露或披露给与项目无关的负责人及职员。但是事先得到另一方书面认可或按法律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本协议中乙方的保密义务及于获知项目保密信息的乙方的负责人、雇员、代理商及关联方。获知项目保密信息的乙方的负责人、雇员、代理商及关联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条 在法律要求下披露时,如属自愿,乙方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披露;如属义务,在此情形发生前,乙方应当首先通知甲方该等法定披露的范围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6条 乙方应本着负责的态度保守并管理保密信息。

第7条 乙方在执行项目时在必要的范围内可以进行保密信息的复制,但必须提前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第8条 乙方不得下载、留存、持有和使用甲方档案库、室的任何档案信息。

第9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涉及档案整理、数字化相关活动,乙方需对其参与上述服务提供的聘用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并登记备案,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禁止目的以外的使用

第10条 乙方(乙方人员)不得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甲方保密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甲方保密信息。

第11条 保密信息在乙方未得到甲方提前书面同意前不允许使用在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未经授权不得访问

第12条 乙方人员在项目期间未经授权不得访问甲方保密信息,否则一经发现视同为违约。


保密信息的返还

第13条 乙方在项目结束后或被要求返还时必须按照甲方指示返还保密信息及复制品或按甲方要求予以销毁,并且提交相关保密信息及复制品销毁的书面证明。

违约责任

第14条 如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保密信息的泄露或违反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进行追索时,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因追索行为所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转让

第15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用于担保或继承等。

协议期限

第16条 本保密协议具有独立性,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主协议的解除、撤消、无效或终止而终止。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方的保密信息解密时止。

适用法律

第17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争议解决

第18条 凡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论或索赔,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修改

第19条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


其它

第20条 本保密协议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保密协议为准。

第21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意协商解决。

第22条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方便所致,其存在不影响本协议各条款的含义与解释;

第23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盖章: 盖章:


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七:培训方案

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地点

内容

教员

参加人员

达到的目地



















对受训人员的要求:熟悉 、 、,具备金融系统实践经验和;对教员的要求:






















附件八:服务水平协议(SLA)1. 目标

本服务水平协议(SLA)的目标是为了清晰地定义由供应商xx公司在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中为阳光消金提供的服务水平,本SLA主要:

· 描述由外包供应商为阳光消金提供的服务内容

· 明确阳光消金对外包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期望

· 规范和加强阳光消金对外包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控制

我们将针对本项目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表用来确定计划和管理服务水平协议的角色和职责。


2. 协议期限

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要求,本协议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整体验收日止。

3. 双方职责3.1. 外包供应商

外包供应商将提交在第7章描述的服务水平衡量和目标。另外,外包供应商将:

· 尽快向阳光金管理层汇报发现的问题;

· 帮助阳光消金管理SLA;

· 任何可能影响外包供应商向阳光消金提供SLA中规定服务的服务能力的事件,外包供应商应尽早向阳光消金提供预警信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 组织架构变更

? 技术变更

? 职能变更

· 协助阳光消金及时解决生产事件。当问题产生时,应尽快采取适当的措施识别并修复改问题。

3.2. 阳光消金

阳光消金将:

· 阳光消金将尽快将问题汇报给阳光消金帮助服务台和外包供应商管理层;

· 协助外包供应商管理SLA

· 提供任何可能影响外包供应商向阳光消金提供SLA中规定服务的服务能力的事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组织架构变更

? 技术变更

? 职能变更


4. 服务内容

以下为供应商应当提供给阳光消金的服务细节服务描述

4.1技术管理

4.1.1

项目执行控制

管理目标、沟通和范围

4.1.2

系统部署

在阳光消金所提供的技术环境内配置和部署所有的硬件、软件及其他系统所需的资源

4.1.3

系统集成控制

处理各系统之间的关系和交互流程.

4.1.4

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开发和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环境(如开发、测试、培训、发布、维护等)

4.1.5

管理硬件和软件授权及供应商管理

管理硬件和软件的授权、服务水平协议以及涉及到的其他供应商

4.2系统处理

4.2.1

操作系统

负责应用系统所涉及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安装及支持

4.2.2

网络

为阳光消金设置和维护一套稳定而且可靠的网络环境

4.2.3

批处理执行

操作以及监控系统和数据库的备份、打印及数据批量处理任务

4.2.4

备份和恢复

设计和执行系统的备份以及恢复策略

4.3开发

4.3.1

硬件和软件管理

负责管理和设计系统涉及到的所有硬件和软件

4.3.2

系统架构开发

设计和开发应用、数据库、网络、操作系统的架构

4.3.3

系统接口开发

设计和开发系统内部各模块的接口以及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互的接口

4.3.4

代码开发和测试

编写代码并且完成系统的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4.4 支持和维护

系统发布

4.4.1

配置管理

在阳光消金的技术环境内维护提供IT服务所需配置项及有关资源

4.4.2

变更管理

根据变更需求在阳光消金的技术环境内设计并且执行所有硬件、软件和其他资源的升级、补丁等变更程序

4.4.3

系统监控

执行对所有技术资源的监控,包括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应用

4.4.4

发布管理

执行将具体的目标系统从开发环境移植到测试环境,从测试环境移植到生产

4.5 后续支持

4.5.1

版本更新

针对各个技术环境计划和执行数据库升级和版本更新,包括生产、测试、开发、培训环境

4.5.2

服务台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安排专门人员提供专项服务,明确定义服务流程

5. 问题管理流程5.1. 问题处理流程

1. 阳光消金或外包供应商均可以首先提出对问题解决方案有不同意见的看法;

2. 阳光消金管理层和供应商管理层将决定问题是否需要提升到高的管理层;

3. 及时召开相关的会议讨论和解决问题,问题的相关文档应提前一天发送到与会者;

4. 如有必要,阳光消金和外包供应商管理层在永久性解决方案出台之前可以先共同达成一套临时性的解决方案。外包供应商可以在会后与各利益相关方沟通并达成永久性的解决方案

如果问题最终仍没解决,阳光消金和外包供应商双方可以申请仲裁来达成最终的一致方案。

5.2. 问题升级流程

· 阳光消金或者供应商都有可能首先提出该流程;

· 首先提出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问题升级流程已经启动;

· 问题升级到的管理层应当事先定义在联络人表中;

· 问题升级的层次在阳光消金和供应商之间应当保持一致,直至解决该问题。

5.3. 联络表

阳光消金人员

外包供应商

电话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6. 汇报流程

供应商XX公司应定期根据本文所述的服务水平衡量其所提供的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固定的报告格式,每季度在第一个月x日前向阳光消金提交上季度SLA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将包括“实际情况和目标的对比”、对比结果不一致的分析以及针对重要问题的讨论。

另外,供应商应当在每星期一向阳光消金提交工作周报,包括项目情况跟踪及问题报告等,附带的性能报告也将递交给阳光消金管理人员。

7. 服务水平和指标

本章所包含的每个外包服务领域的SLA指标中,分为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

“必选指标”是指该领域内的外包项目在签订SLA时,必须要选取的指标。“必选指标”的“标准”和“罚则”可根据项目情况由项目经理定义;

“可选指标”是指该领域内的外包项目在签订SLA时,建议考虑选取的指标。这些指标是非必须的,项目经理也可根据项目情况定义其他更为适合的指标

· 按照每项指标定期对外包供应商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并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执行罚则,将分数和实际的扣款金额进行挂钩,如少一分,就扣掉对应的当期服务款项;

· 定期评估服务指标,明确指标达标的比率,根据指标达成率设置不同的等级

· 实时对服务指标进行监控,如出现不达标的现象,如违规或系统中断,直接按照不达标现象出现的次数进行扣款,按次扣除对应的当期服务费

双方同意如果XX公司由于自身过失未能达到本文所述的服务水平,XX公司将根据本文规定受经济惩罚;双方同意XX公司根据本文规定而受的经济惩罚不应超过XX公司与阳光消金当期实际服务金额的百分之四十(40%)。

双方同意,如果XX公司出现一次未达到服务水准,导致多项惩罚条件同时满足,则XX公司支付其中最高经济惩罚的一项。




服务内容(带#为“必选指标”)

服务定义

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计算

操作流程

建议达到的标准(带#为通用标准,不能改动)

罚则

任务需求响应

衡量外包供应商在需求响应方面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时段内针对任务需求执行下列操作。

1.供应商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任务需求提出者确认已收到该任务的需求

2供应商需在收到需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指定的资源

需求响应时间=回复日-需求提出日

资源指派时间=指派日-需求提出日

需求响应执行率=(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需求的次数/总的需求提出次数)×100%

资源指派执行率=(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派的次数/总的需求提出次数)×100%

– 1项目组应当在任务需求提出单上注明提出时间,以此做为“提出日”,供应商应当向项目组发出一个确认信息。

– 2、工作指派确认单上的时间为“指派日”

需求响应执行率=100%;


资源指派执行率=100%

需求响应执行率每低于标准5%,扣罚合同金额0.1%;资源指派执行率每低于标准5%,扣罚合同金额0.1%;

任务启动响应

根据项目组与供应商达成的一致任务启动时间,衡量任务启动的及时率


供应商应当根据与项目组达成一致的起始工作时间5个工作日内开始工作

自动工作准时率=(总的任务启动次数-任务推迟的次数)/总的任务启动次数×100%

– 项目经理对任务启动需求进行统一的管理,任务启动需求应当包含和供应商达成一致的启动时间。

启动工作准时率≥95%

启动工作准时率每低于标准5%,扣罚合同金额0.1%

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SOW的要求,衡量供应商完成任务的及时率

除项目组不可控制的原因外,供应商应当根据在与项目组达成一致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任务完成及时率=(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次数/总任务数)×100%

项目经理应当标识出每一项任务完成的具体时间

任务完成及时率≥90%

任务完成及时率每低于标准5%,扣罚合同金额0.1%

系统缺陷率

衡量供应商产品的可用情况

考核周期内应用系统发生故障的功能点数和系统总功能点数的比值(非开发等相关原因除外)

系统缺陷率=∑(故障对应的功能点数)/∑(系统功能点)

项目组按季度统计因软件质量导致的系统缺陷

系统缺陷率≤1%

系统缺陷率每提高0.5%,扣罚合同金额0.5%

项目经理资质认证

衡量供应商项目经理是否能达到阳光消金的要求

– 供应商项目经理需通过阳光消金组织的项目经理资质认证考试,应在2次考试内通过资质认证考试

– 项目经理参加并通过资质认证考试次数

– 供应商项目经理按规定参加甲方供应商项目经理资质认证考试

供应商项目经理应在2次认证考试内,通过资质认证考试

供应商项目经理在2次考试内未通过资质认证考试,扣罚金额5000元

# 人员稳定性

衡量供应商是否为阳光消金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外包人员团体

– 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

– 其他项目组成员经阳光消金同意允许以同等能力人员进行更换,季度人员更换比例不超过项目总人数的5%或季度项目更换人次≤1人次。

– 对于阳光消金主动要求和不可抗拒因素和法定要求因素引起的人员更换(病假、离职等)除外。

– 季度人员更换比例=季度人员更换人次/总人数;

– 外包供应商更换人员应书面提前3周通知项目组,项目组根据书面申请确定人员更换次数

#季度人员更换比例不超过项目总人数的5%或季度项目更换人次≤1人次。

季度供应商平均更换人员多于1人且更换比例超过5%的情况下,每多1人,扣罚合同金额2000元

# 制度遵循情况(不能删除和修改)

衡量供应商及外包人员是否遵守阳光消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供应商及外包人员不得违反阳光消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违规行为的认定以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分析报告、其他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及项目自身管理结果为准,其中:

1)考勤异常率=考勤异常人次数/应考勤打卡总人次数,考勤异常指考勤打卡结果出现不完整打卡、缺席等异常,且未提出请假或请假审批未通过的异常人次数;

2)工时考勤不规范包括报工大于考勤、有报工无考勤、有考勤无报工三种情形之一,其中工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项目和测试工作中的报工工时。

项目组根据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分析报告、其他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及项目自身管理结果为依据统计供应商及外包人员的违规行为。


#供应商及外包人员不得违反阳光消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程度、发生次数等进行罚款、通报批评、人员清退等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扣罚金额1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扣罚金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扣罚金额5万元以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情形:

1)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行为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10万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且性质恶劣的违规行为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不低于5万元;

3)办公场所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违规行为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不低于5万元;

4)信息科技风险事件责任为“A类计分”的违规行为每出现一次,根据其责任轻重及事件程度罚款5万-20万元;“B类计分”的违规行为每出现一次,根据其责任轻重及事件程度罚款1万-10万;“C类计分”的违规行为每出现一次,根据其责任轻重及事件程度罚款0.5万-2万元;

5)外包人员伪造学历资质信息的行为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2万-5万元

6)外包人员考勤代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类违规行为,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1万元;

7)外包人员的季度考勤异常率高于50%,或外包人员在两个以上季度出现工时考勤不规范(包括报工大于考勤、有报工无考勤、有考勤无报工三种情形之一),每出现一人次基础数据不规范,扣罚金额为5000元。

8)外包人员连续两个季度工时考勤比低于50%,或外包人员连续两个季度运维生产率低于领域生产率50%,或开发项目连续两个季度开发生产率低于分类生产率50%,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5000元。

9)外包人员在运维季度流程考核中,每出现一次扣分,依据扣分性质,扣罚金额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同一名人员年度内出现2次(含)以上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退场处理。

10)以上情形之外的违规行为,月度累计次数在20次以上(含)的,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2万元;月度累计次数在10次以上(含)的,每出现一次,扣罚金额1万元。


8. SLA变更

SLA可以根据阳光消金在项目过程中的实际需求进行变更,本章定义了以下变更管理流程:

· 阳光消金和供应商双方应至少每半年对SLA协议进行一次回顾。任何一方都可根据本协议提出修订需求,SLA的变更可以通过谈判的形式在月度例会上进行讨论。对无法达成一致观点的问题可以通过本协议第5章提到的问题处理流程和问题升级流程来进行解决。

· 如果出现以下条件的SLA变更时,阳光消金和供应商双方将需要重新签订一套新的SLA,条件包括:

? 协议执行的时间需要增加一年以上

? SLA的服务范围在本协议基础上扩大了40%以上

? 或其他由阳光消金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的重大变更











附件九:阳光消金外包人员保密承诺书(范本)


甲方: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所属公司:


为保守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作出承诺如下:

第1条 乙方签订本承诺书的目的是,在其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承诺对于乙方所涉及的甲方公司的技术成果、业务数据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守秘密。

保密信息

第2条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等信息,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对于乙方在甲方项目中开发服务所形成的相关成果,包括应用系统和技术文档;

2)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甲方要求的工作范围、任务描述、完成标准;

3)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业务数据、客户信息、系统口令、客户名单、交易往来明细等;

4)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5)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内部义务规章制度等;

6)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参数配置、安全策略、专利技术等;

7) 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甲方信息科技运营情况,包括生产事件、生产问题、IT资源及配置、知识库等相关信息。

8) 根据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保守的其他商业秘密。

9) 以上信息的复制品。

第3条 符合前项但如同时符合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不属于保密范畴之内:

1)甲方在向乙方公开之前,已经是被公开的信息或已经在公开的印刷刊物上刊登过的信息;

2)甲方在向乙方公开后,非因乙方(含乙方的职员)的原因,致信息被公开或刊登在公开的印刷刊物;

3)乙方根据法律、法庭指令、政府或主管该方的其他权力机构的指示、要求、询问而必须披露的信息;

4)与披露信息无关,乙方独自开发的信息。

保守秘密

第4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第5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结束后,乙方因岗位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甲方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设备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应归还甲方,如无法归还,乙方应当进行删除或销毁。

第6条 在法律要求下披露时,如属自愿,乙方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披露。

第7条 乙方应本着负责的态度保守并管理保密信息。

第8条 乙方在执行项目时在必要的范围内可以进行保密信息的复制,但必须提前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第9条 乙方不得下载、留存、持有和使用甲方档案库、室的任何档案信息。

禁止目的以外的使用

第10条 乙方不得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甲方保密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甲方保密信息。

第11条 保密信息在乙方未得到甲方提前书面同意前不允许使用在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未经授权不得访问

第12条 乙方不得从事非法侵入甲方网络、干扰甲方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甲方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13条 乙方在项目期间未经授权不得访问甲方保密信息,否则一经发现视同为违反保密承诺。

第14条 乙方在项目期间不得通过私自受让、委托等方式获得并使用非本人资源(门禁卡、账户、权限等)长期或临时访问甲方保密信息,否则一经发现视同为违反保密承诺。

保密责任

第15条 乙方如违反本保密承诺,根据影响程度,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警告或清退等处理;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根据甲方和乙方所属公司的签署合同及保密协议,由乙方所属公司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保密期限

第16条 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方的保密信息解密时止。

其它

第17条 本承诺书各条标题仅为方便所致,其存在不影响本承诺书各条款的含义与解释。

第18条 本承诺书自乙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上述保密承诺书的各项条款并理解其涵义,本人声明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本保密承诺书。


乙方声明(请手工抄写上述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阳光消金外包人员安全保障公约(范本)


甲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所属公司:


目的

第1条 为确保甲乙双方在工作环境中的财物及人身安全,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信息科技合规手册》等相关制度,特缔结本安全保障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出入

第2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不同办公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要求,主动按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或者进行出入登记,不得使用非本人证件或门禁卡进出。

第3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机房管理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后必须在甲方员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并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

第4条 严禁随意将设备带入或带出机房,任何设备进出机房均应获得甲方管理人员的批准。

防火

第5条 禁止携带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工作环境。

第6条 办公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吸烟或焚烧其他物品。

第7条 发现火险隐患时,及时报告处理,必要时及时报警。

第8条 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禁止占用公共空间,禁止阻塞消防通道。

第9条 禁止在办公环境内使用大功率加热型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热毯等。

用电

第10条 电源电闸下方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仪器设备。

第11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超负荷用电和电线短路。

第12条 使用电脑等电器设备,或对电子设备进行充电,下班前必须关机、断电。

第13条 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14条 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

防盗

第15条 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办公场所严禁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移动计算机设备下班后应妥善收存,并不得存放在临时工作场所。

第16条 离开办公环境前,应自觉关灯、关水、锁门。

上网行为

第17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上网行为的管理要求,按照审批流程获取合法的上网账号并纳入行为监控系统,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访问网络,不得浏览和下载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入网设备

第18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办公网络接入管理要求,需经甲方审批后通过甲方专用PC接入甲方办公网络,不得使用专用PC访问互联网,并确保专用PC的完整性和合理使用。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更改电脑操作系统,不得私自安装非授权软件,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硬件配置。

第19条 禁止乙方自带计算机设备接入甲方办公网络。

病毒防范

第20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防病毒管理相关规定,应按照甲方要求在专用PC上安装指定的防病毒软件,并自动升级病毒码。

信息安全

第21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协议》相关规定,确保甲方商业机密及客户信息安全。

第22条 乙方不得通过私自受让、委托等方式获得并使用非本人资源(门禁卡、账户、权限等)长期或临时访问甲方保密信息。

合规要求

第23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入场前和项目期间认真学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合规手册》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

罚则

第24条 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根据影响程度,将对乙方进行警告或清退等处理;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根据甲方和乙方所属公司签署合同及安全保障公约,由乙方所属公司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争议解决

第25条 凡因解释或履行本公约或与本公约有关而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论或索赔,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修改

第26条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公约进行任何修改。

其它

第27条 本公约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意协商解决。

第28条 本公约各条标题仅为方便所致,其存在不影响本公约各条款的含义与解释。

第29条 本公约自乙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上述安全保障公约的各项条款并理解其所陈述的权利和义务,本人声明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本安全保障公约。


乙方声明(请手工抄写上述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 日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书

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签字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及其电子文件二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投标报价真实有效。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120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贵方将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若我方获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GXTC-C-********

投标人名称:

报价项

含税报价

不含税报价

税金

年维保费比例(%)

开具发票类型

银企直连对接银行单价

万元/个/年

万元/个/年

万元/个/年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验真单价

元/张

元/张

元/张

——

系统建设费用总价

万元

万元

万元


备注:

1、以上报价为招标人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外包服务人员的薪资、五险一金、加班费、餐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活动费等)。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同意并遵守以上报价方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系统建设费用总价”除正常系统建设费用外,还应包含银企直联对接至少4家银行(第一年不再单独收费,第二年开始按上表中银企直联单价收取)的服务;超过4家银行的银企直联单价和发票验真单价后期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量进行采购,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报价。

4、本次报价包含一年免费维保,次年维保费不得超过总报价的10%。维保期内如采购标的出现大版本更新,投标人须提供系统大版本免费升级工作。


投标保证金:?有/□无,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电汇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编号为GXTC-C-********)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次投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

(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


附件4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编号为GXTC-C-********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的投标,并已在本单位此次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提供所有资料和信息。

在此,本单位正式声明:

对所有上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生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GXTC-C-********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声明: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同意。

投标人:(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6 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GXTC-C-********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声明:除本技术服务方案响应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它所有技术服务方案条款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7 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上正确、有效的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充分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或者无法得分。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附件8-1 投标人有效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2投标人财务状况一览表;

附件8-3投标人中标后不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的承诺;

附件8-4投标人在以往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5投标人承诺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二次开发内容源代码给招标人(核心商业系统源代码除外)(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附件8-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8-7投标人认为其它有必要提供的内容。

例如:投标人公司简介(可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发展历程、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资质荣誉、行业地位、从业经验、产品开发、服务体系、质量控制标准等内容)等材料。











附件8-1投标人有效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2投标人财务状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A.开户行信息:

如果必要,分不同的表提供完整的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B.财务状况:

投标人随本表附上最近1年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注: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上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且原件胶装到投标文件正本中)


附件8-3投标人中标后不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的承诺;

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附件8-4投标人在以往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

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附件8-5投标人承诺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二次开发内容源代码给招标人(核心商业系统源代码除外)(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附件8-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8-7投标人认为其它有必要提供的内容。

例如:投标人公司简介(可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发展历程、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资质荣誉、行业地位、从业经验、产品开发、服务体系、质量控制标准等内容)等材料。


附件9 投标人基本情况信息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10 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拟担任职务

姓名

从业资格

从业年限

相关经验

拟定级别

承诺入场时间

























































附件11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学位


职称


职务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服务时间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合同规定的技术和服务工作人员。








附件12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合同价/项目规模


开始实施日期


验收交付日期


主要人员姓名、职称和联系方式

投标人方项目经理


业主方项目经理


项目简况及投标人所承担的任务



注:

①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所填写项目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

② 投标人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

? 合同首页(能体现甲乙双方);

? 合同标的页;

? 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印章页;

2 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

2 所有合同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单位盖章。

2 涉密项目可不提供合同复印件,但应列入业绩清单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3技术响应

如:

(1) 技术方案

l 对本项目需求和目标的理解;

l 说明本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

l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应对措施;

l 项目实施计划;


(2)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3) 维保及售后(售后服务、维保方案、服务承诺);

(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附件14 其他补充资料

投标人应当仔细核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投标条款和评标标准,提供应当附加的其它内容,以充分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为评标打分提供充分依据。

如果投标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或者无法得分。












附件15 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表


投标人如中标,招标服务费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提供详细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必须包含: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中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默认开具增值税通发票。



仅供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填写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固定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 日















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1. 项目背景

为建立完善的财会管理体系,搭建高效的新一代财会管理系统,及时有效的为管理层提供战略决策支持服务,结合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启动阳光消金的财务系统升级项目。

2. 项目周期

本次项目是总价合同,合作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3. 总体要求3.1业务需求

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系统建设。

3.2专业技术需求(1)成熟性:应该尽量采用经过市场验证的成熟技术,有效降低实施风险,并将业内最佳实践引入并固化系统中。(2)安全性:采用业界成熟的安全技术,建立标准开放的安全机制,采用成熟而且公开的安全实现流程,通过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一套即符合标准又不失灵活的开放的安全系统,以便日后的升级和扩展。(3)标准化:采用的技术要全部遵循计算机领域通用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支持主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产品,系统的开放性将为整个系统的以后扩展奠定良好的基础。(4)可靠性和紧急响应机制:违规外联控制是信息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具有非常好的可靠性,同时必须具备完善的故障恢复机制和容错机制。(5)完整性、独立性要求:具有独立的运行能力,对其他第三方软件的依赖程度不能太高。

3.3模块需求

(1)总账管理模块

总账核算系统主要功能是建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阳光消金公司业务实际的会计政策和核算规则等体系,借助财务模块,及时准确的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制。日常业务自动进行账务处理,生成会计分录,计入相关会计科目,具体包括收入和费用确认,资产和负债计提,损益的结转以及表外科目的记录等。在此基础上,生成财务报表,包括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损益明细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注信息等。

(2)会计引擎及核心业务系统对接模块

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及营业外收入的管理及核算;与核心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对接,批量生成公司业务收入等相关核算数据。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自动进行账务处理。对接核心系统各类流水数据,采用会计引擎实现业务流水到账务流水的自动映射,并支持二次加工处理。

(3)增值税管理模块

能够实现对增值税管理,在增值税模块进行价税分离,进行税金计算和结转。支持形成纳税申报表。实现与前端业务系统对接。能够管理进项发票,实现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

(4)银企直联模块

系统需提供与支付相关的所有基础数据管理功能,包括账户信息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银行档案管理等内容。通过业务系统实时了解银行账户资金情况。包括银行对账单的下载和管理、银行账号余额实时查询、网银付款指令状态查询等。初步对接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华兴银行。

(5)对账模块

实现银行流水与总账凭证的对账需求。根据核心系统推送的汇总数据,与银行流水的汇总数据进行对账,核对不一致的进行明细核对,最终无法核对的进行系统提示手工核对。

(6)贷款核销管理模块

从核心系统获取贷款损失数据,如贷款发生核销,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操作,对损失进行税务认定和相应的调整操作。同时贷款核销时要进行证据匹配,发生核销时根据已有证据进行关联。

(7)费用管理模块

包括费用预算管理、报销管理、移动端自助报账,自动付款并入账;支持利用相关设备对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的扫码、拍照实现发票查验;进而实现费用报销预算控制、费用归集考核。

(8)报表管理模块

系统需要支持提供科目余额表、业务状况表、日报表等;能自动生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损益明细表和现金流量表。支持公司统一编制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统一报表样式和取数公式。在系统中实现报表上报的管理流程,设定上报时间,系统自动判断及时上报和过期补报两种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上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能实现财务凭证、业务单据互相关联查询,确保业务账、财务账完整、一致、相互关联。

(9)固定资产管理模块

固定资产增减、转移变动及卡片管理,实现对固定资产从新增到报废整个生命过程的价值进行跟踪管理能力。实现包括固定资产建卡、变动、减值、评估、拆分合并、折旧与摊销、盘点、减少等日常业务应用。

(10)实物资产模块

实现资产采购到货的入库管理,并将入库信息推送给预算报销系统作为资产采购报销的依据;跟踪管理每项资产的情况;实现实物资产的领用、退回管理;实现实物资产的移动盘点。


3.4服务人员岗位分类

需组建完备的项目团队负责本项目建设,团队应至少有4--10人技术人员组成并附人员名单和简历;其中包含1名项目经理,须5年及以上金融行业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开发管理工作经验;若干名工程师,须2年及以上金融行业财务管理系统开发工作经验。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应具备投标产品项目实施经验,招标方有权对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进行水平考核,对于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中标方予以更换;

岗位级别分为3级,具体定义如下:


等级

能力要求

学历及工作年限

项目经验

工作内容

技术能力

业务能力

管理能力

初级

1.熟练掌握本产品的开发环境、运行环境,包括开发语言、数据库、中间件等;
2.能够独立完成负责模块具体功能的实现;
3.能够独立完成负责模块系统缺陷的完善。

1.熟悉负责模块的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处理的业务流程
2.熟悉该部分银行或消金产品的属性及相关业务知识。

1.能够与甲方项目经理、技术和业务人员顺畅沟通
2.能够准确、按时完成任务
3.有团队精神。

1. 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

1.在本产品应用于商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的项目中,本人有研发、实施、推广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程序开发
功能测试
系统推广

中级

1.精通本产品的开发环境、运行环境,包括开发语言、数据库、中间件等;
2.能够独立或带队完成多个模块具体功能的实现;
3.能够独立或带队完成多个模块系统缺陷的完善;
4.能够解决技术难题和系统调优等。

1.熟练掌握多个模块的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处理的业务流程,
2.熟练掌握该部分消费金融公司产品的属性及相关业务知识;
3.熟悉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同业相同业务处理流程及产品特点。

1.善于同甲方项目经理、技术和业务人员沟通,
2.能带领团队工作,
3.有项目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项目管理能力。

1.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1.在本产品应用于商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的项目中,本人有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研发、实施、测试等四年以上工作经验;
2.并且在本产品应用于全国性商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的项目中,本人有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研发、实施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需求分析
概要设计
详细设计
程序开发
功能测试
系统推广

高级

1.精通本产品的开发环境、运行环境,包括开发语言、数据库、中间件等;
2.精通本产品系统架构设计;
3.根据本产品状况,能够提出项目的总体/专项解决思路框架;
4.能够根据产品出现的实际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5.能够解决技术难题;
6.能够在本产品与其他系统的交互中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
6.在公司参与本产品的研发;
7.深入了解业界相关技术方向。

1.熟练掌握本产品相关的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处理业务流程,
2.熟练掌握该部分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产品的属性及相关业务知识;
3.熟悉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同业相同业务处理流程及产品特点;
4.了解国外系统相关处理特点;
5.能够为阳光消金业务发展提出建设性方案。

1.善于同甲方项目经理、技术和业务人员沟通,
2.能带领团队工作,
3.有项目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项目管理能力。

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工作经历。

1.在本产品应用于商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的项目中,本人有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研发、实施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2.并且在本产品应用于全国性商业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项目中,本人有项目管理、需求分析、研发、实施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对本产品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咨询经验。

项目管理
架构设计
需求分析
概要设计



3.5实施规范要求

项目的实施包含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与测试、试运行、正式投产等阶段。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关于项目进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按照计划执行,各阶段时间不能超过完成时限,且需提供相应的交付物,以供招标方核查。整个项目工期为4-6个月,需完成应用系统建设,满足上线需求。

3.4.1.总体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部分包含前期需求分析,软件的定制化开发、配置、安装、部署、联调、测试、上线、运维和培训等工作。


3.5.2.需求分析

3.5.2.1 中标方与招标方业务部门确认和细化系统功能需求,结合系统性能指标,中标方提出合理的商用软硬件需求,以便招标方组织评估或采购。

3.5.2.2 在需求分析阶段,应完成业务需求调研和分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应调研访谈招标方,听取系统规划意见;充分了解招标方总体IT架构、策略和规范;对招标方需要外联的相关系统进行接口调研,形成接口分析报告;基于业务需求分析结果,明确本次需要完成业务部门的业务系统建设的方式和内容。投标方完成相关的分析报告后,双方就需求分析结果达成一致后并签字确认,作为后续工作实施的依据。

交付物:1、《财务系统升级项目业务需求说明》。


3.5.3.系统设计

3.5.3.1基于《财务系统升级项目业务需求说明》完成系统功能设计、总体架构设计、数据库设计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设计工作。

3.5.3.2对于软件设计来说,需要完成平台总体架构的模块划分和功能定义,结合行业最佳实践定义平台的存储划分并完成数据库分区设计,基于业务需求分析和系统调研结果,完成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容量规划,制定系统安全策略、备份和恢复策略。

3.5.3.3对于系统功能设计来说,要定义系统开发规范和接口规范,流程和监控设计及可重用组件设计等。

3.5.3.4交付物:《系统软件设计说明》、《系统部署说明》、《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数据库DDL脚本、《财务管理系统管理说明》


3.5.4.开发与测试

3.5.4.1中标方实施客户化定制开发,并组织进行系统测试,必须在招标方现场组织实施系统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包括系统功能测试、与关联系统和设备的集成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要求出具详细的测试计划、测试报告,测试计划应包含完整的测试用例、数据样本等,并对发现的系统重大缺陷进行修复及回归测试。

3.5.4.2交付物:《系统开发规范》、《系统测试计划》、《系统测试报告》、可投入试运行的系统程序


3.5.5.系统使用培训

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包括系统开发、运维人员、业务人员等,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系统推广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实施费用中,不另计费用。


3.5.6.试运行

3.5.6.1中标人应完成系统安装集成,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安装及优化。

3.5.6.2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配合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工作,修复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写《系统试运行报告》。

3.5.6.3交付物:《系统安装手册》、《系统用户手册》、《系统运维手册》、《系统试运行报告》、满足业务和技术需求的完整产品。

4. 技术方案要求

招标人基础信息系统现状

序号

所属环境

服务器用途

设备类型

CPU

内存

存储空间

操作系统类型及版本

数据库
类型及版本

JDK
版本

1

开发测试环境

财务系统数据库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5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oracle12


2

开发测试环境

移动应用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3

开发测试环境

移动数据库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MySQL5.7


4

UAT环境

财务系统数据库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5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oracle12


5

UAT环境

移动应用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6

UAT环境

移动数据库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MySQL5.7


7

生产环境

财务系统数据库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5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oracle12


8

生产环境

移动应用服务器1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9

生产环境

移动应用服务器2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10

生产环境

移动应用服务器3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11

生产环境

移动数据库服务器

虚拟机

16

32GB

300G

Linux RedHat 7.3 64位

MySQL5.7



针对阳光消金财务系统升级项目-应用架构改造项目的需求和要求,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的经验,给出全面、合理的方案建议,并在投标书中详细描述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内容:

1. 应详细介绍公司实力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员工数量、国内银行行业或消费金融行业项目实施经验的员工情况、公司通过认证的相关资质、公司相关的科研能力等;

2. 针对专业技术需求,应详细描述:

l 自2015年起已实施的国内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项目案例数量及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服务地点、服务周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l 自2015年起自主研发的相关产品与工具案例的销售案例数量及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应用范围等信息;

l 自2015年起与国内银行或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服系统合作情况;

l 所有案例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署日期、合同标的内容、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公章),其中合同标的内容应能体现人力外包服务性质。

3. 针对阳光消金财务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要求,应完整详细描述项目建设方案;

4. 针对阳光消金研发体系和质量管理要求,应完整详细描述整体管理机制和各环节管理流程。

5. 针对队伍配置,应提供公司现有整体IT技术人员规模数量证明。同时,应提供参与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清单及相关服务承诺,主要人员应附工作简历、身份证明、经验及资格证明以及与本章3.3节“服务人员岗位分类”对应的具体岗位名称等。同时承诺所提供人员可在项目中标通知发出后一个月内到位;

6. 投标人如有向招标方提供优惠或免费的服务及产品等内容,需给予书面承诺;

7. 本次阳光消金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需要阳光消金配合的工作和前提条件,如没有列出相关内容,则阳光消金视为由投标方自己承担并完成。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1.1 为保证评标工作质量、提高评标工作效率,使评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本《评标办法》(以下称《办法》)是依据《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财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和评标步骤而制定的具体评标办法;

1.3 按照下述解释顺序排列的法律、法规对本《办法》有约束力(后者与前者有冲突时,以前者为准)。无论本办法是否引用,下述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均适合本项目评标: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C. 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12号令)

1.4 参加评标工作的所有成员都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和工作纪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评标工作。除非上述第1.3款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其它任何在本《办法》中未明文规定的评价因素、标准或方法均不适用于本项目评标。

二、评标原则与标准

2.1 评标原则是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工作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 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具体分为商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其中:

A. 商务标准是指对投标人自身合格性的要求,包括除技术标准以外的全部招标要素;

B. 技术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技术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具体评标标准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办法进行量化评价和比较,并推荐出3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通过排序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办法

3.1 评标方法是指评标委员会,除遵循评标原则与标准以外,根据本项目此次招标的具体情况,采用综合评价法(百分制打分法)对所招标内容进行具体的评审。

综合评价法是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依据投标人得分高低确定其排名顺序。

3.2 招标人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四、评标组织

4.1 招标人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包括招标人代表及相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2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异议、评价和比较,最终提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

4.3 招标代理机构将安排必要的人力组成评标工作小组,配合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过程中的材料登录、整理、打印及通讯联系以及初审等工作。

五、评标程序

5.1 评标工作将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评标准备?初审?详细评审?评标结论?评标报告

下面将对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方法分别加以详述。

5.2 评标准备

评标工作小组收集和准备各类评标过程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编制相关的评标表格;

组建评标委员会,选出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专家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本次招标的范围和性质,熟悉本《办法》;

招标人有关人员向专家介绍项目的有关背景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评标过程中使用的表格。

5.3 初审

初审即是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和合格性加以审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参加后续的评审。

初审的内容:

(1)投标人合格性: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对合格的投标人的各项要求;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不少于120天;法人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签章的有效性;

(3)投标保证金的合格性:投标保证金的是否足额,是否满足有效期的规定;

(4)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检查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齐备性,即是否包含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的各项文件及各项文件应具备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进行编制且报价是否完整;

(5)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25款判定投标文件是否无实质性偏离、缺陷、条件限制或保留;

初步审查的各项内容中,如有一项没有合格,则视作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构成无效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初步审查的结果,对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注:当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是否仍具备竞争性决定是否继续评审。

5.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办法》六-评分办法说明的具体规定对所有合格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方案、服务经验及投标报价作细致具体的评审和量化打分。

5.5 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将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居先。

5.6 评标报告

评分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本款规定编制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一套完整的评标报告。

六、评分办法说明

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细项

细项分值

打分细则

打分依据

1

整体实力(10分)

注册资金

3

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得3分,5000万(含)-1亿元得2分,2000万(含)-5000万元得1分。

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认证

6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分)、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ISO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1分)、CMMI3级以上认证(1分)、软件著作权(1分)

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盈利能力

1

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投标文件中近两年财报,并加盖公章。

2

解决方案(30分)

需求分析

15

投标人对“技术需求书”进行的理解和分析。能够逐项应答功能需求并进行完整业务场景描述的得15分,其他酌情得0-14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判定。

技术方案

15

投标人针对系统未来发展提出的设计方案。方案完整且完全符合“技术需求书4技术方案要求”的得15分,其他酌情得0-14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判定。

5

实施经验(30分)

投标人实施经验

10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消费金融公司签署的同类管理系统实施案例,每个案例得3分,或具有金融企业同类系统实施案例,每个案例得2分,上述得分合计最高10分。

投标文件中附案例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首页、服务或产品内容页、甲乙方盖章页)。

项目团队实施经验

15

项目团队中每配备一名高级资质人员得3分,一名中级资质技术人员得2分人员资质最高得9分;

项目经理有1个消费金融公司同类管理系统实施案例或金融企业同类管理系统实施案例得1分,最高6分。

上述得分合计最高15分。

投标文件中附案例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提供首页、服务或产品内容页、甲乙方盖章页)。

5

项目经理技术类、财会类和金融从业类证书持证情况,包含但不限于PMP,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从业资格等证书等,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5分。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6

价格(30分)

系统建设费用总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系统建设费用总价的平均价(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税金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3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5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开标一览表。

七、其它

7.1 评分分值的计算

(1)分项打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将分别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所有评分指标进行逐项独立打分。考虑到部分指标的专业性较强,在各项指标打分前可组织相关专家介绍情况或评标委员进行集体评议;

(2)汇总得分:各评标委员会专家对各投标人两方面评价指标的最终得分合计后得出该专家对投标人的综合评分。所有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所有直接打分或通过计算得到的综合评分均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7.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便于评标委员会更加全面有效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的过程中随时有权向投标人异议,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效书面澄清文件将被理解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任何澄清均不得改变投标人的实质内容,否则在评标中不予考虑。

7.3 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出现分歧,或须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时,应由评委会主任组织并主持,各评委在充分讨论、沟通的基础上 ,进行投票表决,决议必须有不少于评委会专家总数的2/3的专家赞成方可通过。决议一经通过,评委会应遵照执行。

7.4 评委对于无效标的判定应慎重考虑,并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作充分说明。

7.5 要保证工作质量,工作要认真细致,各项数据要如实、完整、准确地写入评标表格,每一环节、数据都要进行复核,保证准确无误,尤其是对投标人的任何声明、解释和要求。

7.6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单独接触,评标资料不得向外扩散。

7.7 各种评标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收发,评标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由评标工作小组收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 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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