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2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2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21号 |
2021年07月08日 15:12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2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5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190号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天立建材租赁站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1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江津贾嗣建筑公司”)于 1999 年 03 月 11 日登记成立,注册登记机关为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 829 万元。2006 年 3 月 8 日公司章程记载:该公司股东贾嗣镇乡镇企业办公室、李茂贤、廖国清、天云吉等 21 个股东。公司经营范围:(三级)工业厂房及民用住宅建筑安装;(四级)装饰工程;预制构件制造等。 重庆市九龙坡区天立建材租赁站(简称“九龙坡区天立建材租赁站”)与江津贾嗣建筑公司、佘荣扬、王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19)渝 0107 民初 25075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江津贾嗣建筑公司向九龙坡区天立建材租赁站支付租金 332,750 元及利息损失等。之后,因江津贾嗣建筑公司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九龙坡区天立建材租赁站申请强制执行未能获得任何清偿情况下,提起本案诉讼。 江津贾嗣建筑公司陈述其公司资产大于负债,公司对外有应收帐款 630 余万元,未支付债款 310 余万元(其中工人 工资 50 余万元)。另外公司有 504.10 平方米的房屋。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天立建材租赁站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7月13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办公三区1001室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欢迎各破产管理人来院参与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谭学兰***-********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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