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211发动机联合厂房天窗工程招标公告
EA211发动机联合厂房天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EA211发动机项目联合厂房天窗工程
项目编号:WLZX201308-2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EA211发动机项目联合厂房天窗工程 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发开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2.2计划工期:2013年9月22日计划开工,2013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5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电动采光通风天窗采购及安装;
2.4建设规模:天窗投影面积5587平方米;
2.5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6计划投资额: 726.4000 万元,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①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经年检有效;
②开窗器制造厂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700万以上),且经年检有效;
③开窗器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印发的国家强制产品3C认证证书;
④消防控制箱提供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报告和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品定中心3C认证证书;
⑤代理商须提供制造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⑥可提供汽车行业类似规模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8 月 28 日至 2013年 9 月 2 日,每日 8: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2013 年 9 月 2 日 16 时。在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3C认证证书、检验中心合格报告、业绩证明、制造企业对代理商的授权书(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材料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9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华天大酒店五楼景阳厅(长春市景阳大路22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邮 编: 130041
联 系 人: 王峣 电 话: 157*****042
E-mail:ccwlzx2001@vip.163.com
2013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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